作者y11971alex (Indigo)
看板LAW
标题[讨论] 宪法本文自治规定
时间Wed Apr 27 10:10:53 2016
最近在读宪法本文,发现省自治跟县自治有点不同:
一、省自治法制定後须即送司法院,县自治法为何不用?
二、省自治法发生障碍,由五院院长组织委员会,司法院院长主席,但县自治法
没有相应的规定,为何?
又规定:县实施县自治。却不规定省实施省自治?
这跟国父说县是自治单位、省为中央派出机关有关吗?但是又规定省长民选,省
议员民选,省又有专属权,难道可以不实施省自治?
--
▓往高雄的观光号特快车快要开了,请还没有上车的旅客至第一月台上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99.226.167.18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61723057.A.DD7.html
1F:→ saltlake: 也许县的数目太多 请查清当年中国多少县 04/27 14:03
2F:推 KKyosuke: 1. 分层负责 04/27 14:11
3F:→ y11971alex: 共2045个县。 04/27 15:48
4F:→ justicesword: 因为当初一个上面没人,一个上面有人。 04/27 16:25
5F:→ justicesword: 是说省也虚级化掉了,没有自不自治了。 04/27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