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31039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路边停车的人突然开车门
时间Fri Apr 22 12:43:59 2016
这问题最近很常在新闻看见,很不幸地我家也发生了。
上上星期我爸在林森北路附近开车,前方有一辆计程车停靠在路边准备让客人下车,
我爸经过时刚好对方的客人开左侧车门,结果就是我方的车撞到对方的车门,
这些都有行车纪录器记下来。
1. 目前已给警方做好纪录,想问一下接下来是否我爸要去申请调解委员会?
还是直接到法院让法官调解呢?
2. 发生的地点在林森北路,但是我家是在士林区,
假如是申请调解委员会,是直接去士林区公所办理,还是要到发生现场的区公所呢?
3. 申请调解委员会是否有期限?例如几天内没申请就失去追诉期之类的。
4. 这样的问题应该是对方司机的错还是客人的错呢?
谢谢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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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是单纯车损还是人有受伤? 04/22 12:48
2F:推 KKyosuke: 不管怎样,司机跟乘客是都有错(过失)的 04/22 12:51
3F:→ s31039: 单纯车损。 04/22 13:19
4F:→ justicesword: 声请初判表,联络保险。 04/22 15:19
5F:→ justicesword: 对金额不满意就去调解 04/22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