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feya (保持悲伤)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租车/本票没有归还或撕毁
时间Sun Apr 17 19:32:45 2016
大家好,近期突然想到年轻时曾向私人公司租过汽车
2、3次,但归还了车子,对方却没把本票归还,而且
年代久远只记得最後一次租车是2013年9月13日,日期
跟金额什麽的全忘光了...现在想起觉得超恐怖...
我有查到如对方没有办法提出已销毁证据,可以请对
方签立切结书,保证已销毁,若未来发现未销毁而致
我方受损害,对方需负责赔偿。
但因没有范本,想请教各位板上大神,不知道是否还
有其他需要写上的呢?或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呢?
先谢谢大家了!!! 突然想到这件事真的很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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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afeya (36.234.182.187), 04/17/2016 19:33:16
1F:推 hjgx: 你还车後 原因关系即告消灭 且"年轻时"开的本票3年就失效04/18 15:16
2F:→ forbit1989: 本票是只签名吗?金额、发票日、到期日有无空白?04/19 11:54
先谢谢两位回覆,
但很抱歉,除了记得有签名外,其它完全没印象了...
※ 编辑: safeya (111.83.215.74), 04/20/2016 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