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rush (阿庆)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强制执行的一些问题
时间Sat Apr 16 20:15:46 2016
大家好,我想问些有关强制执行的细节问题
债务人欠我50万,我现在有支付命令和支付命令确定证明书,已去国税局查询
债务人的财产,有2笔土地和2栋房子,也去地政事务所申请誊本,准备要进入强制执行的
程序,打算直接扣押他土地跟房子:
Q1.有关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目前知道是千分之8,但想请问这千分之8是指诉讼标的的金
额吗?比如说标的金额是50万,算出来是4000元,但执行费用是在规定的5000元以下,我
是否就不需要缴纳了?
Q2.要执行查封不动产时,要债权人前去引导,但我知道有间房子目前租给机车行做生意
,请问针对此情况我需要在查封前做什麽动作呢?
Q3.因为有一笔土地跟房子是在新竹市,另一笔土地跟房子是在新竹县,如果我都要进行
强制执行,是否要跑2个法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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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lster: 1.执行费计算以请求执行之金额为准,未满5,000方免徵 04/16 23:03
2F:→ Ulster: 另外,监价费用另外计算再加入请求之中 04/16 23:04
3F:→ Ulster: 2.以法院通知内容为准,不确定请与受理案件之书记官连络 04/16 23:05
4F:→ Ulster: 3.请向新竹地方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即可 04/16 23:05
5F:→ scrush: 谢谢回覆~~ 04/17 00:27
6F:推 stevenchiang: 第一点那个5000是指诉讼标的低於5000 不是指执行费 04/17 08:48
7F:→ stevenchiang: 用 04/17 08:48
8F:→ stevenchiang: 正确来说是执行请求的金额 04/17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