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iMan (翟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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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手机被抢 犯嫌只想认诈骗怎麽办?
时间Sat Apr 16 13:13:39 2016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3-BhU5 ]
作者: ChaiMan (翟萳)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手机被抢 犯嫌只想认诈骗怎麽办?
时间: Fri Apr 15 02:35:11 2016
手机在去年11月底被抢
当时约面交 还以为比汇款的安全 至少不用怕碰到三角诈骗
结果还是出了事情 手机直接在离派出所100公尺的7-11被开车抢走
以下是新闻连结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30/764135/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229/621317.htm?feature=rapaq&tab_id=119
http://news.tnn.tw/news.html?c=2&id=100567
原来犯人他竟然还是强制性交的通缉犯...
那天他还一直叫我坐上汽车後座 说这样比较方便检查手机
我觉得怪怪的才说:让他在车窗边检查
途中他一直叫我上车 後来以前同学到了 他才没继续要求
(本来面交完要跟高中同学们一起宵夜 所以请他来带我)
之後发生的就像新闻上说的一样
他把我手上的手机抢走并示意同夥踩油门离开
我同学追了上去 抓住车窗被拖了约5公尺才被甩开
後来就去报案了...
约一个月後他们就落网了 也上了新闻
前几天开侦查庭 那两个犯人也在场
他摆明了就跟检察官说:他只认诈欺 不认抢劫 他是用诈术 没用抢的
然後同夥也说:他付3000元叫我开车 其他的我都不知道 不清楚 不懂
(你放屁~ 新闻里明明就说到你们是国中同学)
检察官:当时的状况是什麽 请你叙述一下
我:被告坐在车上的副驾驶座,我拿着手机给他检查,手没有离开手机!
然後被告就把手机抢走,示意同夥踩油门闪人,
我高中同学追上去後拉住车窗被拖行几公尺後被甩开
犯人:我没有用抢的,她手机已经拿给我了,我只有用诈术骗她
不信的话检察官你可以调监视器阿~
不信的话检察官你可以调监视器阿~
不信的话检察官你可以调监视器阿~~~~~~
我整个快气死 说不出话
题外话
到後来要结束时,我举手跟检察官补充
我:我只听过银楼抢案
那些抢匪也是用诈术让店员把昂贵珠宝放在桌上
然後再趁隙抢走
难道这个算是银楼诈欺案吗?
检察官就叫书记官在补充一段话 因为是用耳语讲 我没听到
等到印出来才看到文末 只加了:我认为这是抢劫
我又举手说:请问可以把我说的例子也打进去吗? 我认为这个有参考价值
检察官说:小姐,这个要怎麽判,也不是你决定的阿,到後来也是法官说的算。
我:是的,要判什麽是由法官决定,
可是我应该也有权力要求 书记官以事实记录我说过的话吧?
後来跟检察官争论了一段时间 我坚持不签名 时间也接近6点了
检察官才同意我把那段话加进去
赶上诈骗热潮 所以想来问一下
原来诈欺刑期低到 大家都知道要认诈欺不认抢劫阿?
还有想请问神通广大的乡民
下次开庭我开怎麽说?
钱是应该拿不回来 但是我想让他关久一点 有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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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eterJackson: 抢劫罪变很重 当然不认 04/15 02:36
2F:推 snowrain: 送去中国 04/15 02:36
3F:推 vivayet: 检察官问题也很大的感觉 04/15 02:37
4F:推 jok4030: 中国等你 04/15 02:37
5F:→ PeterJackson: 声请羁押 两天後什麽都招了 04/15 02:37
6F:→ snowrain: 台湾的法官挺废死 亲绿 又爱钱 你想要讨公道 $$$$$$$$$ 04/15 02:37
7F:推 rescueme: 检察官都这样比较省事,不意外。你要坚持你没有交付手机 04/15 02:37
8F:→ rescueme: 你要坚持要不是对方施以腕力,你的手机始终没有离开你手 04/15 02:38
9F:推 poeoe: ..就请照实说就好 加不加那个案例对法官或检察官来说没什 04/15 02:42
10F:→ poeoe: 太大意义 他们应该也只是就目前事实处理 04/15 02:43
11F:推 seeback: 要求坐汽车後座检查手机的请求有加进去吗?似乎可以告意 04/15 02:45
12F:→ seeback: 图绑架 04/15 02:46
监视器是超商的 只有照到行抢过程 没有声音 所以没有特别强调这项...
13F:推 kinghtt: 抢夺罪最少关半年,两个人适用加强强夺罪至少一年起跳 04/15 02:47
14F:→ kinghtt: 诈欺有机会易科罚金,当然挑刑责低的认 04/15 02:48
15F:嘘 Googletime: 告诉人的法律见解本来就无甚意义 04/15 02:49
16F:→ Googletime: 另外 如果你从来都没放弃持有 那他不可能变诈欺 04/15 02:50
17F:→ Googletime: 最多抢夺变窃盗 04/15 02:50
抱歉@_@ 我不知道 我只是想说要主张我的权力
其实检察官在跟我争论的时间 书记应该早就可以打好印好了...
18F:→ PeterJackson: 你那个案子的见解是对的,不过现在是事实的认定问题 04/15 02:51
※ 编辑: ChaiMan (61.228.235.66), 04/15/2016 02:55:19
19F:→ oklagg: 我也被抢被骗过,都是直接跟你说东西应该拿不回…好不容 04/15 02:53
20F:→ oklagg: 易抓到人也可能是缓刑 04/15 02:53
21F:→ IHD: 看法官怎麽说啊 除非你是法官 不然你觉得如何 应该不太重要 04/15 03:19
22F:推 e894352101: 我觉得原po主张自己的权力没错啦 又不是要请书记加上 04/15 03:20
23F:→ e894352101: 唐诗三百首还是弟子规 04/15 03:21
24F:→ e894352101: 就算告诉人的法律见解在法庭上没有意义 但是行使自己 04/15 03:22
25F:→ e894352101: 权力是OK的 反而是检察官争论的行为可议 04/15 03:22
26F:推 Groger: 看某楼推文,我才知道台湾法官是亲绿的~~哈,太好笑了 04/15 05:44
27F:推 BiGiLa: 你干嘛这麽坚持XD 04/15 05:46
28F:嘘 loveloser: 坚持的点?想证明自己法学素养比检察官还高?给法官参 04/15 06:19
29F:→ loveloser: 考判例?他们会不懂这麽基本的问题吗 不懂得尊重专业 04/15 06:20
30F:→ loveloser: 只会吃亏 04/15 06:20
31F:推 drcula: 这算小case,还有抢劫被搓成遗失吃案的 04/15 07:13
32F:推 GIE13: 诈骗犯有新政府罩会越来越嚣张 04/15 08:24
33F:嘘 deann: 罪疑惟轻 很难懂?! 04/15 09:11
34F:推 piadora: 台湾现在是保障坏人懂吗?人渣在外犯案都要救回来 04/15 09:44
35F:嘘 AlanShore: 说真的,书记官帮你登载重点其实是帮忙你,方便法官作 04/15 10:51
36F:→ AlanShore: 法律上判断,你举案例无助事实厘清。况且是不是诈欺是 04/15 10:51
37F:→ AlanShore: 看证据说话,不是你举的鸟例子。 04/15 10:51
38F:推 test0917: 原po没错阿 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力 04/16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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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ChaiMan (61.228.237.155), 04/16/2016 13:13:39
乡民好像都不喜欢我坚持的那点 囧
那我就不会再次强调了 对不起
那请问还有没有其他要准备的地方? 我不想让他只被判诈骗罪
拜托了 谢谢各位乡民
※ 编辑: ChaiMan (61.228.237.155), 04/16/2016 13:18:44
40F:→ jacob8910: 陪客户开庭 也最讨厌遇到这种 这种自负惯了 改不了 04/16 13:24
41F:→ jacob8910: 但是不代表他是坏检座 04/16 13:25
42F:推 KKyosuke: 又不是他认什麽就是什麽 04/16 13:28
43F:→ KKyosuke: 看证据说话 04/16 13:29
44F:→ KKyosuke: 另外,其实抢夺跟诈欺刑度几乎相等,并没有说重很多这回 04/16 13:30
45F:→ KKyosuke: 事 04/16 13:30
46F:→ KKyosuke: 重很多的是强盗,而你这个case不会符合。 04/16 13:32
47F:推 Lailungsheng: 找律师 04/16 13:47
48F:推 SuperPenguin: 对方也有权利不认罪啊XD 04/16 14:42
49F:→ yundatw: 举例完全没用,简直浪费时间 04/17 21:23
50F:→ saltlake: 原波坚持要自己签名证明是自己的陈述应如自己真实所说 04/18 02:14
51F:→ saltlake: 有何可批评者? 书记或检察官根据自己的意见"劝说"原波 04/18 02:15
52F:→ saltlake: 在非原波己意的文书上签名才有可议 至於诉讼技巧 那是 04/18 02:16
53F:→ saltlake: 检察官的职责 最後判决的是法官 之後法官判决心证受原波 04/18 02:17
54F:→ saltlake: 哪部分证词影响多少 法官自己知道 检察官却只能根据无从 04/18 02:17
55F:→ saltlake: 比对的判决结果去推测 04/18 02:17
56F:→ saltlake: 简单讲 给出证词的人要求根据自己真实陈述记载 没有不对 04/18 02:19
57F:→ saltlake: 要证人修改自己证词顺遂己意的人才不应该 04/18 02:20
58F:→ KKyosuke: 批评那一点的是八卦板不是这边XD 04/18 02:53
59F:→ saltlake: 喔? 看来真的有版面属性这回事 04/18 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