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j407 (Sharon)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租屋押金全被没收
时间Fri Apr 8 16:13:06 2016
目前我在高雄某处租房
押金一万元
每月付租金,合约上是写租赁期间为一年没错,但我是月缴,每月4800元
每个月我都会在房东保留的那张合约上写上X月缴4800元
後来因为未满一年我离职了要回家乡,房东说未满一年租金要全部没收
合约有三条与此相关:
甲方:房东 乙方:我本人
1.租期内,甲方有法定原因,欲终止租约或乙方欲提前终止租约时,均应於一个月前
通知对方。
2. 租期届满或中途终止租约时,乙方应即搬迁,将租赁物以原状归还甲方,不得有
任何要求,如有迟延,每迟限一日,应给付甲方新台币300元之违约金。
3. 租期内双方合意不报房租税,若如有反悔或不想承租,押租金一万元取消。
感觉第一、二条和第三条意思意思有冲突?
房东真的可以把押金全部收走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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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ry1120: 押租金的目的之一就是违约金... 04/08 16:33
2F:→ mimily0504: 你是要房东退你400嘛?.... 04/08 16:43
3F:→ maniaque: 先注意一件事情 "法定原因" 是啥??? ^_^ 04/08 16:55
4F:→ maniaque: 基本上,法定原因多为 "不可抗力因素" 04/08 16:55
5F:→ maniaque: 像...要去抓去当兵 04/08 16:56
6F:→ maniaque: 今天因离职要回老家,这叫做 "因故" 04/08 16:56
7F:→ maniaque: 而因为这个条文,甲方并未有法定原因,是乙方 因故中止 04/08 16:57
8F:→ maniaque: 押金担保的是能够租约满租,以及约满不租的清理担保 04/08 16:57
9F:→ maniaque: 今天押租金是以第3条去执行,跟1无抵触 04/08 16:58
10F:→ depravity: 看到第三条第一个想法 我都要不租押金被没收了 04/08 21:20
11F:→ depravity: 那报税我也可以报了 反正结果都是押金被没收 XD 04/08 21:20
12F:→ depravity: 违一项是违约为两项也是居然处理方法一样不违白不违? 04/08 21:21
13F:→ justicesword: 可 04/08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