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laura (同理心)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未违规驾驶辗毙违规行人
时间Wed Apr 6 09:49:12 2016
昨晚看新闻的时候,有一则是一辆休旅车在晚上经过某路段,一名身着
暗色衣服行人没有走斑马线穿越马路,行至半途病发倒地,未超速休旅
车闪避或刹车不及而辗过,行人死亡,家父直觉反应休旅车驾驶得负过
失致死刑责,我稍微有涉猎过刑法,觉得应该不是这样,驾驶人可否主
张信赖原则?这种情况下适用刑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吗?
假设驾驶超速,是否过失致死就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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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址:
http://goo.gl/pnZwNq
不好意思,後来看网路新闻发现有点出入,行人是喝醉酒,看影片是走
在斑马线旁边,没有走在上面,感觉有闯红灯。
然後果然有提到应注意而未注意,是说休旅车是否有视线死角?我没开
过所以不清楚。
是我的错觉吗?为何刑法十四条的认定比十九条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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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未超速也得探究有否能力注意并及时闪避 04/06 09:54
2F:推 flyiii: 要先确认有没有过失,如果可以证明驾驶正常反应时间内无法 04/06 10:13
3F:→ flyiii: 闪避,那就是无过失,自然就没有过失致死 04/06 10:13
4F:→ flyiii: 超速与否只是判断是否有无过失的一个条件而已.. 04/06 10:14
5F:推 Lailungsheng: 我觉得对方若正常行走停下,驾驶就有未注意问题,会 04/06 10:18
6F:→ Lailungsheng: 撞到感觉都是1,行人冲出 2,驾驶未注意 04/06 10:18
7F:推 KKyosuke: 那就要厘清事实了啊 休旅车有没有开车灯 04/06 10:32
8F:→ KKyosuke: 正常的车辆行驶时闪不闪得过去 04/06 10:32
9F:→ KKyosuke: 违规与结果要发生因果关系才有过失 04/06 10:33
10F:→ KKyosuke: 就跟无照驾驶出车祸不见得有过失一样 04/06 10:33
11F:推 Woqeker: 借问 如果是不超速都闪不过的情况下 超速是否算有过失? 04/06 10:45
12F:推 KKyosuke: 那就无因果关系啊 04/06 10:56
13F:推 NT500: 有个案例法官说过: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判汽车驾驶无罪。 04/06 11:10
印象中新闻上是说行人在穿越途中"突然瞬间"瘫倒在地,大概是在那个moment
休旅车恰巧驶过。驾驶如果都遵守了交通规则,不能期待人人都是藤田拓海吧~
※ 编辑: lovelaura (122.118.112.39), 04/06/2016 14:27:45
14F:→ Woqeker: 藤田括海是谁w 04/06 15:47
日本动漫《头文字D》的主角,印象中他的开车技术很好...
15F:推 Lailungsheng: 我自己开车,看到人在走,就会注意,敌不动我就闪 04/06 16:51
16F:→ Lailungsheng: 啊,但冲出的就不是我能注意的,法官说不能强人所 04/06 16:51
17F:→ Lailungsheng: 难,应该是不罚这种 04/06 16:51
18F:推 malemma: 那表示行人在休旅车正前方,休旅车理应减速应变,即使行 04/06 17:03
19F:→ malemma: 人有其他动作,也不至於反应不及。 04/06 17:03
20F:→ malemma: 本案中休旅车直接辗过,应属有过失 04/06 17:04
21F:推 hjgx: 一句大绝:未注意车前情形 04/06 17:21
22F:→ justicesword: 超速不能主张信赖原则 04/06 18:04
23F:→ Houei: 未超速时 除非是路口 才要减速吧 行人没有走斑马线先输一半 04/06 19:22
24F:推 ocean11: 不是驾驶都未违规就一定没有责任 两者不能画等号的 04/06 22:04
25F:推 happyally: 请问未注意车前状况这句话通常代表就是开车那方的过失 04/06 23:12
26F:→ happyally: 吗 04/06 23:12
※ 编辑: lovelaura (122.118.112.39), 04/06/2016 23:30:56
27F:→ Woqeker: 头文字D我只认识藤原拓海XDDD 04/06 23:37
28F:推 Woqeker: 未注意车前状况即有过失 道交94-3:汽车行驶时,驾驶人应 04/06 23:46
29F:→ Woqeker: 注意车前状况 04/06 23:46
30F:→ depravity: [未"未注意车前状况"]这也是守交通安全规则的一部份 XD 04/07 02:01
31F:→ depravity: 不是只有没超速等等这些 = = 04/07 02:01
32F:推 KKyosuke: 问题就在於这个状况是能不能被注意到的 事实问题 04/07 05:12
33F:→ KKyosuke: 如果是能被注意到的 那就有过失 04/07 05:12
34F:→ KKyosuke: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虽注意仍无法避免的 就无过失 04/07 05:13
35F:→ malemma: 头文字D我只认识藤原拓海XDDD 04/07 06:21
36F:→ depravity: 我只是在说这标题立的有问题 XD 04/07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