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g750629 (mt580)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车祸和解之後
时间Thu Mar 31 17:11:13 2016
各位大大,小弟请教一个问题。
甲跟乙发生车祸,
甲百分百肇责。
双方在调解委员会达成和解,
甲负担乙车在原厂修车一切费用,
乙也同意。
但是因为乙车原厂说因为叫料跟维修预估要三个月,所以双方同意最後一天付款日为6/30
。
那如果乙不修,可以要求甲提早赔款吗?
会不会有什麽法律上的问题?
感谢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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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假如调解会这样写,不能直接拿钱(道德风险) 03/31 18:05
2F:→ maniaque: 要嘛就是直接先买单付给原厂 03/31 18:06
3F:→ maniaque: 简单讲,照调解内容,乙没有选择不修的权利,因为这是甲履 03/31 18:06
4F:→ maniaque: 行和解内容的必要要件 03/31 18:07
5F:→ ping750629: 感谢m大! 03/31 20:11
6F:→ depravity: 乙有选择不修的权力只是也不要拿钱而已 XD 03/31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