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mitryjiang (Dmitr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通常邮递之期间」的意思是?
时间Sun Mar 27 22:27:59 2016
各位好想请问
在信用卡的定型化契约第十二条,有看到
银行将业务上有关文书或应为之通知,向持卡人最後通知之连络地址或申请表格所载连络地址发出後,经通常邮递之期间,即推定已合法送达。
里面的通常邮递之期间
定义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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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nfident: 这在说银行的意思何时送达(当合法送达才会有时效起算) 03/27 22:41
2F:→ confident: 而银行不会亲自派人来送而是邮差来送,但邮差何时会送 03/27 22:43
3F:→ confident: 到持卡人他它不知道,所以才预先规定"通常邮递之期间" 03/27 22:44
4F:→ confident: 所以"通常邮递之期间"要看邮局一般正常处理送信时间 03/27 22:45
5F:→ confident: 如果邮局正常作业时间是X天,那麽就当它X天後送到 03/27 22:48
6F:→ confident: 万一邮差晚送到还是以正常X天来算 03/27 22:49
※ 编辑: dmitryjiang (114.46.38.136), 03/27/2016 22:55:18
7F:推 confident: 从最後一句话"推定已合法送达"可以看出端倪 03/27 22:56
8F:→ dmitryjiang: 非常感谢confident大大,非常详细^_^ 03/27 22:56
9F:→ confident: 可以去看一下民法关於<送达>的相关规定 03/27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