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goliving (HYSTERIC)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三角诈骗,警示帐户适法性
时间Wed Mar 23 23:01:24 2016
原由:在ptt有一位请我代买,结果是骗另外一个汇钱给我。受骗人跑去报警,我也联系
上受骗人。
警方立即通报将我帐户列为警示帐户。
是否警方属以行政命令将我帐户冻结,我可否提诉愿呢?
警示帐户解除须走完司法程序才可解除,而警示帐户构成无法院强制命令,就可以轻易锁
住
是否有失公平,比例原则。再者,我跟银行帐户是有签约关系存在,无法院强制命令,为
何可以擅自冻结,影响客户权利。
请问这种金融通报机制,适法性是否有所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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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iaque: 1.警方没错,警察负责初步调查,是不是无辜,是检察官认定 03/23 23:02
2F:→ maniaque: 2.原PO既然知道比例原则,也该知道紧急处置减少被害损失 03/23 23:03
3F:→ maniaque: 总之,警察受有上级授权,依法执行紧急保全程序 03/23 23:04
4F:→ maniaque: 相关衍生损失,请向"诈骗者"求偿,而非警察机关 03/23 23:05
5F:→ maniaque: 若适法性有争议,可能到 2016年才被发现吗??? 03/23 23:06
6F:→ maniaque: 三角诈骗已经不是新手法了,身为卖家也要有所警觉 03/23 23:06
7F:→ wegoliving: 所以是属於行政命令? 03/23 23:11
8F:→ andyhahaha: 行政处分吧 03/23 23:17
9F:→ maniaque: 紧急的行政处分 03/23 23:20
10F:→ maniaque: 总之,害您的是诈骗者,不是警察,也不是银行,也不是被害者 03/23 23:21
11F:→ maniaque: 您很生气没错,但别搞错出气的对象 03/23 23:21
12F:→ wegoliving: 我没有搞错对象,是你误解他人意思 03/23 23:25
13F:→ wegoliving: 我再说行政诉愿手段解除警示~你在说我要跟银行求偿 03/23 23:26
14F:→ maniaque: 现阶段没有人能够确认您是不是三角的被害者之一. 03/23 23:27
15F:→ wegoliving: 我要跟警察求偿~不知道是否我表达太差,还是你思考 03/23 23:27
16F:→ wegoliving: 方向太过延伸?? 03/23 23:27
17F:→ maniaque: 不觉得您都好像认为真正害您变成这样的诈骗者,好像无关? 03/23 23:27
18F:→ wegoliving: 也没人能够确认我是诈骗者 03/23 23:28
19F:→ wegoliving: 我感觉你离题了! 03/23 23:28
20F:→ wegoliving: 我的问题是:警示帐户如属於行政命令~那我就可以提出 03/23 23:32
21F:→ wegoliving: 诉愿以行政诉愿方向解除警示及司法程序走完两个方向进 03/23 23:33
22F:→ wegoliving: 行 03/23 23:33
23F:推 KKyosuke: 行政处分,你的确可以诉愿,但是绝对不会比较省事 03/23 23:46
24F:→ wegoliving: 因为我查过所有案例,走完司法程序~要好久 03/23 23:47
25F:→ wegoliving: 虽然一个衍生帐户~跟银行端沟通已经帮我解除警示 03/23 23:48
26F:→ wegoliving: 但主帐户的钱已经对我生活造成影响 03/23 23:48
27F:→ wegoliving: 主帐户不解除~真的影响到生活! 03/23 23:49
28F:推 KKyosuke: 而且,警方只是通报警示帐户,冻结帐户是银行干的 03/23 23:49
29F:→ wegoliving: 因为主警示帐户需要原通告机关通报解除 03/23 23:50
30F:推 KKyosuke: 那也没办法,这个帐户目前就是涉及诈欺嫌疑。必须等到洗 03/23 23:51
31F:→ KKyosuke: 清嫌疑才行。 03/23 23:51
32F:→ wegoliving: 行政诉愿或许比较快~试试看好了@@ 03/23 23:52
33F:→ maniaque: 说真的,行政诉愿,不如去法院声请假处分比较快 03/24 00:09
34F:→ maniaque: 可以参考 王院长事件 03/24 00:10
35F:→ saltlake: 担保? 03/24 00:14
36F:推 KKyosuke: 你这个例子,只要案子没结,诉愿行政诉讼几乎一定会输 03/24 01:09
37F:→ KKyosuke: 啊 03/24 01:09
38F:→ andyhahaha: 这个无解。适法性没有争议,才会需要用到比例原则之 03/24 02:12
39F:→ andyhahaha: 类的宪法原理去诉愿,我印象中没看过成功的。 03/24 02:12
40F:→ andyhahaha: 行政诉讼更不用说,看看胜诉率就知道了 03/24 02:12
41F:→ andyhahaha: 与其想这些东西钻,反正你帐户里有钱能还,借钱应急 03/24 02:14
42F:→ andyhahaha: 能过活才是解决之道,舍本逐末没有太大的意义。 03/24 02:14
43F:→ sindyevil: 不然就是请财源变更汇款帐户,至少不影响你目前生活. 03/24 09:13
44F:→ maniaque: 请爱用支X连,确保营运资金不会受影响 03/24 12:25
45F:→ maniaque: 很多银行也有推出虚拟帐户 03/24 12:25
46F:→ wegoliving: 我看到一个判例是成功的,银行败诉需要让客户领钱 03/24 12:26
47F:→ wegoliving: 唉..... 03/24 12:26
48F:→ maniaque: 请先搞懂判例是啥 03/24 12:29
49F:→ wegoliving: 就有判例,是还有啥,你比较懂? 03/24 12:46
50F:→ maniaque: 是判决?? 还是判例? 原PO很懂判例是啥??? 03/24 12:52
51F:→ wegoliving: 我想请问您在跟我讨论判决跟判例的差别 03/24 12:58
52F:→ wegoliving: 还是说我没有搞懂这个判例的原因呢 03/24 12:58
53F:→ sindyevil: 请问,你有把款项转汇出给PTT上找你代购的那位吗? 03/24 14:01
54F:→ sindyevil: 判例是经过种种考验(?)被最高法院收纳让各级法院法官 03/24 14:02
55F:→ sindyevil: 参考适用的例子,判决是单就该案不影响他案审理,所以判 03/24 14:02
56F:→ sindyevil: 利判决两个名词,真的有差. 03/24 14:03
57F:→ wegoliving: 没有啊,没有转汇 03/24 14:03
58F:→ wegoliving: 警示帐户是要保全证据,我可以同意那边款项 03/24 14:05
59F:→ wegoliving: 保全,但没道理要冻我全部帐户,这个机制本身就有问题 03/24 14:05
60F:→ sindyevil: 向检方请示是否就该笔费用提出担保等等,然後把相关资料 03/24 14:07
61F:→ sindyevil: 备齐检警方便人家尽快处理,至於诉愿部分,胜诉机率低,除 03/24 14:07
62F:→ sindyevil: 非你能力委任律师打到最高院後到释宪案,不然依据现在状 03/24 14:08
63F:→ sindyevil: 况制度等,很难因为你一人而全面调整或增订. 03/24 14:08
64F:→ saltlake: 原波是要为了自己认为社会制度应有的公平正义而采取行动 03/24 15:19
65F:→ saltlake: 还是指为自己户头的资金流动而采取行动 牵涉的困难度和 03/24 15:20
66F:→ saltlake: 成本天差地远 法律制度不是为您而设计的 这是事实 03/24 15:20
67F:→ saltlake: 要改变这事实还是在这限制下追寻您个人有限度自由 03/24 15:21
68F:→ saltlake: 请先想请出 要不然就算找律师也没法让人满意 03/24 15:21
69F:→ saltlake: 律师是您花钱委托的专业法律代理人 代您的意思尽可能 03/24 15:22
70F:→ saltlake: 找法律规定可行的方式实现您的愿望 自己都不知道要啥 03/24 15:22
71F:→ saltlake: 找律师也只是浪费钱 03/24 15:23
72F:→ andyhahaha: 简单的结论:无解,先想办法解决钱的问题实益大多了 03/24 19:42
73F:→ wegoliving: 我知道我要啥啊,我要解除警示啊 03/24 23:19
74F:→ andyhahaha: 但你办不到啊..... 03/25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