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58 (小黄犬)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刑法311免责条款
时间Tue Mar 22 08:28:09 2016
最近遇到一个情况
就是遇到死缠着人的推销
不断说服人买东西
原本我好言说不用
可是对方彷佛看我好欺负
还是拼命推销,还拉人同事过来围攻...
後来我实在受不了,为了脱身,於是生气的骂了一声神经病
然後走人
後来我看了311: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
请问各位法律大大,我的情形是符合311的免责事由吗?
如果对方要告我,会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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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311强调善意。 03/22 09:38
2F:→ justicesword: 而且公然侮辱能否适用311,在实务上都有争议了。 03/22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