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eiweiQ (aweiwei)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司法问题
时间Sun Mar 20 15:06:09 2016
想请教板上各位法律大大
最近我同事遇到一个问题
他在2013年盘了一间不动产公司
2014年11月收起来了
最近2015年3月收到一张法院通知
说10年前这家店有个业务因为收取价差及服务费问题违反法律
政府现在找不到当事人业务跟其当时的不动产负责人
却反而告向我同事这位後来盘起不动产的负责人
10年前这家不动产公司是黄色领带
之後改成炸鸡不动产
黄色领带负责人A已经盘让给B 後来改成炸鸡不动产
我同事去盘炸鸡不动产的时候 负责人B转让的
结果B没事 A找不到人 当时的业务也跑路找不到人
政府可以就把帐算在最後一个负责人 我同事身上吗
要我同事连带赔偿数百万费用还有这10年来的利息
我同事10年前还没踏入这行业
所以根本不知道这家炸鸡的前身黄色领带有这问题过
且如果有问题 那前任负责人B怎麽没事 还可以顺利转让
我同事在最後要收起炸鸡不动产的时候也没问题 也有收到政府公文 解散通知
请问政府这个可以用公司法来判定
我同事需要负责连带赔偿责任吗
是民人提告的 抱歉文内没写清楚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70.74.19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58457572.A.D2F.html
1F:推 KKyosuke: 你确定是政府告的= =? 03/20 17:11
2F:→ aweiweiQ: 民人 03/20 17:43
※ 编辑: aweiweiQ (61.70.74.198), 03/20/2016 19:36:28
3F:→ KKyosuke: 民人就打民事官司抗辩啊... 03/20 20:32
4F:→ KKyosuke: 这种一看就知道有问题的东西说是政府告的怎麽看都不对劲 03/20 20:32
5F:→ KKyosuke: 如果傻傻的不异议不抗辩就自己吞下去吧 03/20 20:33
6F:→ alawyer: 找律师。 03/21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