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82412 (ㄚ彰)
看板LAW
标题Re: [请益] 被客人骂脏话和恐吓
时间Thu Mar 10 20:06:49 2016
※ 引述《a82412 (ㄚ彰)》之铭言:
: 今天上班时 跟一个客人有争执
: 对方就说 :你给我小心一点
: 然後还骂脏话:ㄐㄧ ㄅㄞ 毛
: (不敢肯定这算不算脏话)
: 公司的态度是如果我愿意的话可以去报警
: 我的同事当场都有听到他骂我
: 这样可以成立公然侮辱吧
: 至於你给我小心一点
: 有办法构成恐吓吗?
: 我可以先在桃园(工作地方)备案 然後回到我家鹿港那边在提告吗?
: 那我的同事证人可以在桃园先作证吗?
大家好 今天我去警察局提出告诉了
作笔录的时候 得知原来警方有通知被告
对方才透过议员来找到我上班的公司
警察这样做是不是不妥当啊
而且今天笔录的时候 警察的态度
就是一直希望我用和解的方式
他会不会刚好认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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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82412: 我的意思是 被告人在收到通知前应该都不知道自己被告吧 03/10 20:09
2F:→ a82412: 警察在我还没完成笔录前就主动联络对方 这样是不是有行政 03/10 20:09
3F:→ a82412: 上的疏失? 03/10 20:09
4F:→ depravity: 我上次告人 还没做完警察就来对方付钱 我觉得很棒 XD 03/10 20:37
5F:→ a82412: 因为对方其实有透过议员找上我上班的地点 我也表示我有和 03/10 20:40
6F:→ a82412: 解的意愿 然後对方後来就不了了之 我有把上司打给我的通 03/10 20:40
7F:→ a82412: 话录音 可以证明 这样对方没有意愿和解 我也只能告他了 03/10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