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ilander (everlasting )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发生车祸请求代步车费用
时间Thu Jan 28 00:21:25 2016
※ 引述《philander (everlasting )》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发生车祸请求代步车费用
: 时间: Wed Jan 27 23:23:3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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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末在机场航厦的上下乘客区送亲友搭机
: 由於靠路边第一排完全没位置,而我要下行李让亲友 check in
: 所以我的车静止并闪黄灯停在路边数过来第二车道
: 一辆停在内侧车辆(银色 Altis) 倒车撞到到我的右前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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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imgur.com/m1kRh0O 现场照片 (对方为银色 Altis,我是右方深色车主)
: http://imgur.com/Daaj5PO 警方笔录 (详细状况都写在笔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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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车因此送修 10 天
: 目前我跟对方索取这 10 天的代步车费用
: 我提出一天 $1,500,租六天总共代步费用 $9,000 的不便赔偿
: 想说碰到这种事大家都倒楣,所以开一个我认为不算过分的价格
: (现在租车 $2,000 起跳,我只算 $1,500,而且仅算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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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跟对方谈时,她没有意见,说抱歉造成我不便
: 後来却改口不愿意赔偿这金额,觉得有讨论空间
: 只愿意补贴大众运输工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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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的想法是,我本来都是开车行动
: 现在造成我的不便,我当然用租车或是计程车的方式代步
: 没有道理用捷运还是公车的方式计算
: 何况这阵子天气冷,我要采买或是载运一些物品,必须使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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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目前是没有结论的
: 若对方坚持不赔偿,我考虑上法院处理这件事
: 老实说,我在乎的不是钱,是对方处理事情的态度让人感觉不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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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各位新进,若我打算上法院处理这件事
: 程序上该怎麽走,要提出哪些东西?
: 对方若拒接电话,我有什麽方式可以处理?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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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niaque: 原PO应该是会有机会自己糊牛屎 01/27 23:43
: → maniaque: 另外,不要这麽矫情,若不是为了钱,何需上法院??? 01/27 23:44
也许你无法体会 "感觉 > 钱" 这件事
若我今天很在乎钱,不会开 $9,000 这种数字
我上网查阅相关资料,这种状况,是可以要求同等车子租金或计程车资
我的车子,若要用租的,一天 $4,000 可能都租不到 (保固内仅一年多的欧洲进口车)
被她一撞,铝合金车门无法钣烤,门皮要整个换掉,维修费用 85,000
一般门皮被换掉的车子,二手车价可能少 5~10 万
我想表达的是,我本来想说体谅大家都不想碰到这种事
各自吸收部分损失算了
所以开了一个 一天 $1,500,仅租六天的代步费用 $9,000
没想到对方还觉得我狮子大开口 ..
不但不体会,还反过来讲一堆有的没的
这种感觉超级差 ..
老实说,我认为 $9,000 对开车的人,不是一个多夸张的金额
我争的只是一口气: "一个我不会过分,对方也阿莎力的感觉"
这样你有了解吗? "感觉 > 钱" 对我而言就是这麽重要
既使上法院最後判给我的赔偿没这麽多
至少我得到一个第三方公正的说法,结果怎样我就认了
您说的矫情,也许您真的觉得钱很重要吧!? 我不这麽认为,谢谢指教
: → maniaque: 一开始人家态度也很好,原PO怎不说"看你态度好,免赔了" 01/27 23:44
: → maniaque: 让您受尊重,您还是会跟对方要钱,不是吗??? ^_^ 01/27 23:45
: → maniaque: 您停的位置,属於可以停车的地方吗??? 01/27 23:45
这部分我不确定,那是专门让出境旅客上下车的高架路段
若您有在尖峰时段送旅客出境,也许可以理解我的状况
如警方笔录记载 : A 车自称倒车时未注意後方停放正在下客之 B 车
当最外侧车道停满车子时,一般人会直接停车打双黄灯,让乘客下车 check-in
这就是那天的状况 ..
: → maniaque: 看来保险公司应该不赔这块,所以对方也无意赔偿 01/27 23:46
: → maniaque: 而且,撞击的修复,要以实际修复时间计算 01/27 23:47
: → maniaque: 代步部分,也要提出单据,换言之,没损失没求偿 01/27 23:47
: → maniaque: 不是原PO想喊多少就多少... 01/27 23:47
单据没问题啊 ..
我常往来内湖、信义、万华、中坜四地
这些地方往来的计程车费用加一加
十天的开销绝对不会只有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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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lemma: 是违规停车没错 01/28 08:37
2F:推 cute101037: 法律希望伤害降低,我个人以为除了故意或是恶意之外, 01/28 09:00
3F:→ cute101037: 伤害降低,除了适用被害着之外(指补偿),仍应试用於加 01/28 09:00
4F:→ cute101037: 害着(赔偿),此为立法原意。法院通常不区分是否故意, 01/28 09:00
5F:→ cute101037: 有律师几乎都会成最低额。此保障加害着。举例请你以 01/28 09:01
6F:→ cute101037: 自己为加害着过失来想就会有不同立场不同想法。如果 01/28 09:01
7F:→ cute101037: 不行,那就算了,这跟个性还有同理心有关。Po文者,是 01/28 09:01
8F:→ cute101037: 认为要尽量恢复到受害前的状况,但是加害者认为有大 01/28 09:01
9F:→ cute101037: 众交通工具就可以达到目的。法院则看法官个人是否了 01/28 09:01
10F:→ cute101037: 解法律设计的原意,及他是否认同法律的理念。权衡个 01/28 09:01
11F:→ cute101037: 案。 01/28 09:01
12F:→ cute101037: 嘘我自己,上面补偿赔偿非法律用语。 01/28 09:02
13F:推 maniaque: 就算是郭台铭,要求偿代步也不可能宾利来算价钱,这第一点 01/28 11:42
14F:→ maniaque: 第二点,法律里面没有所谓"理解"与"容忍"违规的条件 01/28 11:43
15F:→ maniaque: 第三点,根据现有法院见解,未成形的损失不见得能够求偿 01/28 11:43
16F:→ maniaque: 如原PO所认为的 "二手车价"这一块 01/28 11:43
17F:→ maniaque: 违规就是违规,另外,原PO停车位置阻碍到对方离场动线 01/28 11:49
18F:→ maniaque: 至於您要求偿的交通费,个人没意见,请检附单据诉请求偿 01/28 11:49
19F:→ maniaque: 顺道一提,依照现有的法院见解,"交通费"几乎求偿不到 01/28 11:50
20F:→ maniaque: 除非这是您本身的必要生财工具(这叫营业损失) 01/28 11:50
21F:→ maniaque: 若对方法律手腕够强,甚至以您停到第二车道,严重阻碍车流 01/28 11:51
22F:→ maniaque: 及其他合法用路人权益作为诉讼策略,您可能会"更欢乐" 01/28 11:52
23F:→ maniaque: 甚至朝鞭您是 "有钱就是骄傲,所以随便乱停车" 01/28 11:53
24F:→ maniaque: 打悲情牌被欺负的弱者,原PO真的上法院就是会赢嘛? 01/28 11:53
25F:→ maniaque: 只能劝您一句话 "有钱人,更要遵守交通规则" 01/28 11:55
26F:→ maniaque: 原PO一年多的车,想必有车体险,但看来没有投保附加代步车 01/28 12:16
27F:→ maniaque: 而这个案子,保险公司认定上原PO会有肇事责任,亦即自己 01/28 12:16
28F:→ maniaque: 来年保险费就会跟着增加,没错吧 01/28 12:17
29F:→ philander: 肇事责任归属尚未出来,我也不清楚保费会否增加 01/29 00:45
30F:→ philander: 其实我到现在还是不能理解,对方所在位置为何会以那种 01/29 00:53
31F:→ philander: 方式倒车,我附上的警方笔录可明显看出她的行车方向 01/29 00:54
32F:→ philander: 车停路边时,若前方空间足够,方向盘会直接往左打出去 01/29 00:55
33F:→ philander: 若前方空间不够,就会方向盘右打倒车,再往前开出去 01/29 00:56
34F:→ philander: 她这样的开车方式,是否等於在道路上倒车? 且对方坚持 01/29 00:57
35F:→ philander: 没有看到我的车,说什麽有死角,我无法理解死角在哪.. 01/29 00:58
36F:→ philander: 不过没关系,交给法院判吧,碰到不会开车的人只能无言 01/29 00:59
37F:→ malemma: 键盘监定7:3,当然是不负责任的 01/29 09:32
38F:→ maniaque: 也没什麽不合理,原PO照片又没有当下现场图 01/29 12:18
39F:→ maniaque: 谁知道当下各车道停了几辆车/车停位置在哪.... 01/29 12:19
40F:→ maniaque: 说简单一点,原PO自己都会停到第二条车道去了 01/29 12:19
41F:→ maniaque: 怎不去思考当时到处都是乱停车的车子,才不得不这样出来? 01/29 12:20
42F:→ maniaque: 原PO应有行车记录器画面吧,提供一下作平衡报导如何??? 01/29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