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cesword (天涯舞剑尘)
看板LAW
标题[请益] 预售屋有工安意外,要求退屋纠纷
时间Fri Jan 22 14:15:38 2016
请问各位先进:
事发经过:
本人向OO建设公司购买一户预售屋,目前施工中,离交屋还有约一年左右的时间。
但是在前阵子,发生了工安意外,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虽然死亡地点并不是在屋内,是在公设地点,但已经让我心中有阴影。
我向OO建设诉请应有重新选择是否购买之权利。毕竟当初选择此建设公司也是信任它
的品牌,想不到却发生这种事情。但是OO建设根本不理会我的诉求,还回覆说这并没
有造成任何瑕疵,也没有减损任何价值。 试问,如果两个案子,一个工地曾经有工人
死亡,一般人也会尽量避开吧? 後续向OO市政府消费者保护提出申诉。
预计将於二月初前往与消保官、OO建设面对面协商。
我的问题是:
(1) 在申诉过程中,有一期的工程款需要缴纳,但我认为应该要将此申诉做结案後,
再看如何进行後续。但OO建设已经寄来通知信,告知:如不在期限内缴纳,要照合约
规定行使权力。 请问,我需要写存证信函告知OO建设,款项应於双方协商处理争议後
再处理吗?
(2) 我看市政府的消保官信函中,有提到,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再转协调委员会或
诉请法院消费争议。这样看来,是不是消费者保护会或是消保官对於此消费争议也没
有判决能力呢? 最後是不是还是得走法院呢?
(3) 在这个争议里,我发现消费者似乎永远都是弱势的一方。一间房子动辄上千万,
也需要背负几十年的房贷,如果就这样买了一间让心里不舒服的房子,真的很不甘心。
工安问题是建设公司的责任,为什麽出了事情却是要我们消费者来承担呢? 我还有什
麽方法可以维护自己权利呢?
谢谢各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9.66.5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53443340.A.E3A.html
1F:推 depravity: 不觉得你有"法律上"的权益受损 01/22 15:11
2F:→ kery1120: 几千万的房子不考虑找律师吗.... 01/22 17:01
3F:推 T50: 你有解约的权力啊,赔偿违约金就好,不用心里不舒服 01/22 17:35
4F:→ T50: 另外消基会不就是保护消费者弱势的机构了? 01/22 17:36
5F:推 KKyosuke: 问题是你所谓的权益并不存在,一切都是你的心理作用 01/22 18:01
6F:推 cears: 市场上目前并没有建筑期间有死亡公安意外,就会造成价值减 01/22 18:39
7F:→ cears: 损的惯例,是你主观上这样认为 01/22 18:39
8F:推 cears: 如果认为有减损市价,是你要提出证据证明 01/22 18:41
9F:推 forbit1989: 实务上不构成凶宅 除非你找得到古美门当律师 不然只 01/22 20:34
10F:→ forbit1989: 能吞下去 01/22 20:34
11F:→ v3su: ……建商并没在售屋时隐匿工安死亡意外,而这是突如期来、 01/22 20:54
12F:→ v3su: 不可预见。既然买的起几千万的房子,违约金跟律师都不愿意 01/22 20:54
13F:→ v3su: 花吗? 01/22 20:54
14F:→ v3su: 另外工安问题,应是包商责任负责监工。建商是聘用、委托包 01/22 20:59
15F:→ v3su: 商,等施工完成後勘查成工,三不五时前往工地检查。但不代 01/22 20:59
16F:→ v3su: 表这种意外百分百是他们责任。您可以看一下法院对於凶宅的定 01/22 20:59
17F:→ v3su: 义。而如果这麽不想要这房子,可以找古美门打官司 01/22 20:59
18F:推 sindyevil: 你可以解约就得付出代价,协商期的工程款逾期未付造成 01/23 08:15
19F:→ sindyevil: 的违约代价请承担,几千万标的不在此阶段找专业人士处 01/23 08:15
20F:→ sindyevil: 理导致日後就不回来时也不要抱怨喔~ 01/23 08:15
21F:推 maniaque: 要是房子在没盖好就已经涨三成,想必应该不会想解约 01/23 15:38
22F:→ maniaque: 通常,这才是客户要求解约背後的情况.... 01/23 15:39
23F:→ volkov: 找律师试试 01/23 17:47
24F:推 pippen2002: 好怕!! 02/14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