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minaru (老胖子)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离职预告 / 劳基法超时工作相关
时间Sun Jul 13 10:31:45 2014
最近提离职
想请教各位
1. 劳基法中有规定
劳工在离职前必须事先预告资方
例如 工作3年以上需於离职前30日预告
那如果资方主管在避免发年中奖金的考量下
要求劳方须在未满预告期间(例如7/30)就离职的话
是否会有违法?
2. 公司打卡时间应该有违反劳基法或相关法利 该如何提出检举
(例如打卡时间实际为加班5~8小时/日 但公司实际核准3小时加班费)
之前好像有看过政府处罚企业xx万的新闻
不知道他所引用的法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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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eminaru:另外请教一下 预告离职是以口头告知日起算还是从正式签 07/13 10:59
2F:→ beminaru:单日起算30天呢 07/13 10:59
3F:→ aa182201:他可以当场叫你走隔天不要来 不过他薪水必须照给到正常 07/13 13:21
4F:→ aa182201:你才可以走的时候 保留证据去检举他们 07/13 13:21
5F:→ beminaru:aa大 不好意思 看不是很懂 可以说清楚一点点吗@@"抱歉 07/13 13:43
6F:→ niceshotse:假设你今天7/13提离职,他们可以叫你星期一就不用来 07/13 13:56
7F:→ niceshotse:但是薪水要计算到8/13 07/13 13:56
8F:→ niceshotse:预告离职其实口头告知就算,但若日後有争议,举证困难 07/13 13:58
9F:→ niceshotse:一般还是会以口头告知并当日填写离职申请书 07/13 13:59
N大和AA大 感谢你/你们!!!
请问我可以依据哪条法令 告知对方薪资需计算到8/13
我明天要被约谈 希望可以用法条来告知对方比较站得住
※ 编辑: beminaru (61.227.52.243), 07/13/2014 14:12:45
10F:→ niceshotse:依照劳基法,你有提前告知的义务,所以你的离职日就是 07/13 14:24
11F:→ niceshotse:公司要计算给你薪水的时间,这哪需要什麽法条? 07/13 14:24
12F:→ beminaru:原来如此 感谢指导:D 07/13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