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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手工制造业员工,写写诉状、法律意见书是家常便饭,最近看wow版跟d3版的抓马, 觉得有趣之余,也会幻想有一天换我来战是否能战得更凶,战得更有格调, 没想到命运之神在7月1日给了我一个梦寐以求的机会(远目): 一切的开头就是从这篇文章说起: 文章代码(AID): #1JiO3Yvr (NTU) [ptt.cc] Fw: 公告--一百零三年度诉字第二号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NTU/M.1404141794.A.E75.html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引用推文分隔线=================================
1F:嘘 miroprespoka:贴这个到NTU板~还将名字贴出, 我觉得学生法务部 07/01 09:52
2F:→ miroprespoka:有故意昭示同学让人家知道做了很多事,极不妥当 07/01 09:53
3F:→ miroprespoka:判决不是用来打压人, 这样做很不道德 07/01 09:55
4F:推 AsianMar:推前民总助教,帅气学长 07/01 10:00
5F:推 ky284074:血与泪 07/01 10:05
6F:推 zhusee2:推学生法官 辛苦了 07/01 10:22
7F:嘘 ben83:好厉害,好会打字好会洗板 07/01 10:33
8F:嘘 miroprespoka:"贴文"跟民总助教有何关系? 跟帅不衰气有何关系? 07/01 12:05
9F:嘘 ra21844:转这麽多篇干嘛 洗版喔 07/01 12:29
10F:嘘 miroprespoka:对阿~为何学生法官要贴那摸多篇,真让人看了替声请人 07/01 12:37
11F:→ miroprespoka:难过, 民总助教是哪一位? 真名如板上? 很帅吗? 07/01 12:38
12F:→ huangtomy:一次转那麽多篇会被检举罚钱不是吗? 07/01 12:48
13F:推 aij:这是学生法院而不是学生法务部贴的.... 07/01 13:36
14F:→ aij:况且判决理论上都要公开的,一般法院判决也会公开,以昭公信 07/01 13:36
15F:→ aij:只是我们实务上的判决公开系统很弱(都是贴在外面法院墙上) 07/01 13:37
16F:→ aij:法学资料检索系统也可以让你查阅,美国甚至把当事人名字做为 07/01 13:37
17F:→ aij:判决字号 07/01 13:37
18F:→ aij:民总助教是指学生法官或是当事人之一吧,我是不知道一个 07/01 13:39
19F:→ aij:上站次数1次的到处呛这些判决,是不是觉得这些判决驳回了某些 07/01 13:39
20F:→ aij:人的不合理诉讼请求,觉得难过觉得哀伤觉得法官都不理很寂寞呢 07/01 13:39
21F:推 brian5pig:哈哈有人又有新帐号了 而且还合体 更加强大 那摸厉害 07/01 14:07
22F:→ brian5pig:我赶快设一下黑名单免得又有站内信
23F:→ huangtomy:一次转那麽多篇会被检举罚钱不是吗? 07/01 12:48
24F:推 aij:这是学生法院而不是学生法务部贴的.... 07/01 13:36
25F:→ aij:况且判决理论上都要公开的,一般法院判决也会公开,以昭公信 07/01 13:36
26F:→ aij:只是我们实务上的判决公开系统很弱(都是贴在外面法院墙上) 07/01 13:37
27F:→ aij:法学资料检索系统也可以让你查阅,美国甚至把当事人名字做为 07/01 13:37
28F:→ aij:判决字号 07/01 13:37
29F:→ aij:民总助教是指学生法官或是当事人之一吧,我是不知道一个 07/01 13:39
30F:→ aij:上站次数1次的到处呛这些判决,是不是觉得这些判决驳回了某些 07/01 13:39
31F:→ aij:人的不合理诉讼请求,觉得难过觉得哀伤觉得法官都不理很寂寞呢 07/01 13:39
32F:推 brian5pig:哈哈有人又有新帐号了 而且还合体 更加强大 那摸厉害 07/01 14:07
33F:→ brian5pig:我赶快设一下黑名单免得又有站内信 07/01 14:09
34F:推 Redwing13:为了嘘文专门弄个免洗帐号,也颇好笑的 07/01 14:46
35F:推 superpuppy:有人崩溃了喔XDDDDD而且是眼残吗字号都不一样啊XDDDDDD 07/01 14:52
36F:推 Redwing13:私信想唬执业律师,这也颇好笑 07/01 15:02
37F:→ Redwing13:http://imgur.com/mv6Dyh2,3HvlmUD 搞不懂要告罪名 07/01 15:07
38F:推 Redwing13:虚心求教,我可以考虑教你
============================================================================== 明眼的观众可以发现,小鲁律在上述推文只推了四行,看似平凡无奇, 但世事最让人难以预料的,便是那个霸特,miroprespoka针对我 『推 Redwing13:为了嘘文专门弄个免洗帐号,也颇好笑的』这句推文, 以私信告知我该推文违反个资法第41条(私信内容详见violation版,以下简述大意) 理由为:miroprespoka 昵称你於板上揭示其身分 已然违法, 请根本人道歉, 不道歉法院提告 众为看官,相信大家不是李组长,看到这样的文字,也会眉头一皱,发现案情并不简单。 揪竟,是怎样高深的法学素养,才会在我18字的推文中(包含标点符号),以他心通 得知我涉犯个资法第41条之刑责。 但本鲁是有集满律师考试及格证书、律师证书、律训合格证书,并亲自到裕民大楼 申办入会的小律师,凭我右膝盖中心偏左侧三厘米处那根毛的智慧, 便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有人想唬我没念过法律!!!!!!!!!!!! 我从脑袋中的法源,翻出了个资法第41条之规定: 第一项:违反第6条第1项、第15条、第16条、第19条、第20条第1项规定,或中央目的事 业主管机关依第21条限制国际传输之命令或处分,足生损害於他人者,处2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 第二项:意图营利犯前项之罪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此时,我脚底的鸡眼跟我膝盖的毛产生了New Type的感应,就跟阿姆罗与拉拉的相遇般, 鸡眼悠悠的对膝盖毛道出:哥,莫非是有人想唬主人? 主人的18字推文是有收集到M大医疗、基因、性生活、健康检查及犯罪前科之个人资料吗? (个资法第6条第1项参照) 主人18字推文是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的利用吗(个资法第15条参照) 主人18字推文是有收集到个人资讯吗?(个资法第19条参照) 主人18字推文是有为国际传输个人资料吗?(个资法第20条参照) 这首主题曲又开始在我耳边响起,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D_nnejkkOg
科男,这次我要比你先突破盲肠了,这推文违反个资法第41条显然是有人要唬我的呀!! 口桀 口桀 口桀 口桀 口桀,拎背这次定要定电爆这个法盲!! 於是小鲁律拿出随身携带的律师证,用手机拍下,即时上传dropbox 用小画家遮蔽必要个资後,上传imgur,哥本以为表明律师身份可吓阻此法律知识浅薄之徒 未料,却是一场漫长战役的开始。 有人开始私信说,我是同道,快给我律师证字号 有人又私信说,我认识很多大律师,可让小鲁律混不下去 有人再私信说,三段式论(OS:这是啥?)嘘文、免洗有无贬低之意(我还真看不出来 我推文有特定贬低哪个人) 我用三秒钟做出一个睿智的决定,黑名单他 结果sevatif2 KapH98继续来信卢我道歉,我也继续黑了这两个分身ID 本以为此後风平浪静,但是事情不是我这款憨人所想得如此简单。 sevatif2当天po了三篇文章(不过lawsuit版的被删除了): ┌─────────────────────────────────────┐ │ 文章代码(AID): #1JiyRoA5 (LAW) [ptt.cc] [建议] 板上有位 Redwing13自称律?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04290802.A.285.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6 Ptt币 │ └─────────────────────────────────────┘ ┌─────────────────────────────────────┐ │ 文章代码(AID): #1JiyWE0W (Lawyer) [ptt.cc] [问题] 板上有位 Redwing13自称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awyer/M.1404291086.A.020.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0 Ptt币 │ └─────────────────────────────────────┘ 内容大致如下: 这位自称律师的人, 惯贴出律师证如下: http://imgur.com/mv6Dyh2,3HvlmUD 有没有人知是真是假, 可以委案给他吗? 查一下他网路上有几篇文章 觉得写的不太对 如: 在法庭 告诉人一律为检察官 告诉乃论罪 告诉人也是检察官非原告 这已经并非实务见解(编按:因为那似乎不是我写的见解) 请问有人认识这位ID的人吗? 谢谢~ 因他有私下跟我联络,我不知他讲的话是否正确 希望别被骗了(编按:这是暗示我骗你我是律师搂?) 希望有较清楚的人, 可以私信给我, 小女先感谢了~ 说好的用尽所有人脉挖我出来呢? 怎麽会是到网路问问看有没有人认识我?套我个资 我以你查IP找人是FBI,没想到实际作法却是JOBI 靠,我本尊ID上线五千多次,分身ID的身份岂是如此容易被识破(菸) 於是,我问了google大神,这厮信中所谈的到黄同学,到底是何人 大神说:http://ppt.cc/Q8Iq 在那个摸门特,我心中充满狐疑,S大信中的有为青年哪去了? 为何搜寻结果会有:Re: [校园] 注意假台大变态研究生- 看板NTU - 批踢踢实业坊 莫非S大也跟我一样喜欢JOKE,逗人开心,但辱我并非律师,岂能纵放, 於是开启了我的推文澄清之路。 首先主战场在福和桥,欧不是,是在律师版,但鏖战一夜,VVAX版主即给出了禁赛红牌。 S大遂转战Law版,并提出了以下法律见解: 1.贴判决有妨碍名誉罪责 2.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3.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4.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5.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6.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7.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8.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9.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10.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11.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12.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13.R生共犯N罪 罪证确凿 ........................ 看完了之後,我只能说,这三小 於是我便po了以下文章,说明转贴判决不构成妨碍名誉 ┌─────────────────────────────────────┐ │ 文章代码(AID): #1JjXN8-N (LAW) [ptt.cc] [心得]北院102简上52号刑事被告黄?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04442056.A.F9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04 Ptt币 │ └─────────────────────────────────────┘ 结果,S大就带着谢金燕的畅销曲降临了(原谅我逻辑太好,不能重现,请看官自行参详) 此时,小鲁律灵光一闪,这厮一直否认我是律师,那倒不如赚个出场费试试 於是,小鲁看看户头约有十万可作赌资,便呛赌:我不是律师,我赔S10万, 我是律师,S赔我10万。此招一出,S马上故左右而言他,似是马芙丸传人 此时,本鲁律心中已有定见,这家伙弱爆了!!!! 与此人浪费口舌也赚不到十万,便脱离战场。 然而,这一转身,便注定了一生的遗憾 因为版主出来洗地了 理由: 使用者sevatif2多次洗板、发表无益於解决问题和讨论之文章。 证据: 20396 s 7/04 sevatif2 □ [建议] 依法对Redwing13提起告诉[自称律师案] 20397 s 7/04 sevatif2 R: [建议] 依法对Redwing13提起告诉[自称律师案] 20401 s 7/04 sevatif2 R: [建议] 依法对Redwing13提起告诉(补充部分,参阅… 20402 s 7/04 sevatif2 R: [建议] 依法对Redwing13提起告诉(补充部分,参阅… 唉,法庭上的对手如狼似虎,天涯何处再觅S大欢乐之辈,憾甚、憾甚 ps.台大版推文请多加小心,因为那个人会不知不觉地降临,为你献唱姐姐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9.191.183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AW/M.1404488438.A.AF0.html
39F:推 aptx1869:我比较好奇,小妹到底有多正 07/04 23:55
我想应该比夹起来的小妹弟略正 ※ 编辑: Redwing13 (118.169.191.183), 07/05/2014 00:00:18
40F:推 aptx1869:为啥要一直说 惧怕你= = 07/05 00:00
41F:→ Redwing13:因为他可能以为自己说很怕会构成刑法305 07/05 00:01
42F:推 babylina:http://0rz.tw/dBWLz 07/05 00:01
43F:推 care830331:Red大先推了 文章打得好好笑 xDDD 07/05 00:04
44F:→ babylina:对站规不熟,所以退注的效力就只是重填一次单子而已喔? 07/05 00:07
45F:→ babylina:好像根本不痛不痒啊... 07/05 00:07
46F:→ miroprespoka:babylina 依法你需要出庭..让法律还原一切 07/05 00:52
47F:→ iscu:懒人包不是这样用的 13页你也好意思称懒人包 07/05 00:53
48F:推 YAHQQ:昨天错过最後的好戏啊 07/05 00:53
49F:→ miroprespoka:让这个事有个终结好吗? 一切在法庭还原,不要再谣传等 07/05 00:55
50F:→ miroprespoka:140.112.24 学校的IP被你们这样使用 07/05 00:56
51F:推 lukehong:别怕错过 小妹换个分身又来键盘提告兼跳针了 07/05 00:57
52F:→ miroprespoka:当你知道<台大黄同学>总是先考量他人,认真做事 07/05 00:58
53F:→ miroprespoka:你再来跟他对话....才有资格跟他对话 07/05 00:59
54F:→ miroprespoka:babylina及Redwing13会招受法律最严厉的惩戒 07/05 01:00
55F:推 lukehong:招受 遭受 警慎 谨慎 傻傻昏不钦此 07/05 01:01
56F:嘘 miroprespoka:他没有做过的事或他私人的事, 被你们公开拿出来讨论 07/05 01:05
57F:→ miroprespoka:版主一时没有察觉, 我不计较, 一切法庭见, 交给司法 07/05 01:06
58F:→ lukehong:公开的判决有什麽不能讨论的? 07/05 01:06
59F:→ lukehong:小心变成法院认证的__ 07/05 01:06
60F:→ miroprespoka:140.112.24 事你们使用的就要<负责任> 07/05 01:09
61F:→ miroprespoka:看一下法与德 足战的运动精神吧 # 学习他们 07/05 01:11
62F:推 lukehong:负什麽责任?罪名 要件 事实 你没一个讲清楚的 07/05 01:11
63F:→ lukehong:你需要的是先认真上课念书学好专业 07/05 01:11
64F:→ lukehong:一直跳针打高空 大家不是吃素的 你只会被看破手脚 07/05 01:12
65F:推 TheMidnight:<我觉得><这样我好显眼喔><判决><引用为什会><犯法><3 07/05 01:16
66F:嘘 miroprespoka:去 [面对] 面对一件事, 你就会从那件事中成长 07/05 01:17
67F:→ miroprespoka:接受该有的惩戒, 去接受他, 不要逃避 07/05 01:18
68F:→ lukehong:你何时要面对你不懂法律又爱乱寄信威胁键盘提告的事实? 07/05 01:19
69F:→ TheMidnight:我觉得你不像来讨论法律,而是来传教的阿阿阿阿阿 07/05 01:19
70F:→ TheMidnight:很明显没人要根本就不想获得什麽成长阿 07/05 01:19
71F:→ TheMidnight:*很明显没有人要获得什麽<成长>阿 * 07/05 01:20
72F:推 ChrisBear:科科科 GJ 07/05 01:20
73F:推 lukehong:来法律板不讨论法律 真的颇呵 07/05 01:22
74F:嘘 miroprespoka:http://ppt.cc/frLF <台大黄先生>遭污辱案,查核台大 07/05 06:48
75F:→ miroprespoka:http://ppt.cc/AFuG 学生所犯,因用词恶劣,无法缓起诉 07/05 06:49
76F:→ miroprespoka: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23/211868.htm 07/05 06:49
77F:→ miroprespoka:Law版R生等将以五项罪嫌,迳送#台北地方法院检察侦办 07/05 06:52
78F:→ dragon8332:可怜... 07/05 07:02
79F:→ miroprespoka:谢谢~ 版上有温情~此版应为讨论LAW, 竟为无礼R生所用 07/05 07:11
80F:→ miroprespoka:参考本版 : 遇到自称律师的人(带PO) 一文 07/05 07:11
81F:→ dragon8332:到底是谁滥用.. 别再乱洗板 07/05 07:51
82F:推 volkov:R没滥用,爱用分身的才滥用 07/05 08:29
83F:推 lukehong:你来法律板不讨论法律 重覆贴些无助於事情解决厘清的东 07/05 08:42
84F:→ lukehong:西 07/05 08:42
85F:→ lukehong:你才是最大的滥用 07/05 08:42
86F:嘘 miroprespoka:R先生等不要做#犯意联络 07/05 08:49
87F:→ miroprespoka:#<台大黄先生>遭苹果日报不实诽谤,全案已在士检侦查 07/05 08:51
88F:→ miroprespoka:140.112.24 既然<学法>就请留给司法,不要拿媒体当 07/05 08:52
89F:→ miroprespoka:你犯罪的藉口,都已经充分告知新闻非真,却执意招示 07/05 08:54
90F:→ miroprespoka:不是妨碍名誉及信用 那是做社会公益? 07/05 08:55
91F:→ miroprespoka:Luke :讲 "乱" 这个字要小心, 请你就此字道歉 07/05 08:56
92F:→ miroprespoka:也请你通知 Redwing13 先行道歉, 黄先生已经充分告知 07/05 08:57
93F:推 volkov:大家的话都不听,要活在自己世界多久? 07/05 08:59
94F:推 volkov:法律,也不是为了满足你个人好奇心的工具 07/05 09:02
95F:嘘 miroprespoka:请重复 "活在自己世界"的意义...请你对此会道歉 07/05 09:20
96F:→ miroprespoka:当"错误"的事或"观念"被很多人拿来使用, 久了就变 07/05 09:23
97F:→ miroprespoka:正确的事 ? --这就是我从Redwing13等看到之案例 07/05 09:25
98F:→ lukehong:要小心什麽? 你在恐吓我吗? 07/05 09:28
99F:嘘 miroprespoka:跟<黄先生>道歉, 其他不要罗嗦, 在法庭你也是要道歉 07/05 09:35
100F:推 belmontc:真好奇为啥有人要开分身帐号一而再而三的影响他人视听 07/05 12:37
101F:推 q135q135:我比较想讨论在网路上贴出法院公开的判决 到底涉犯、构 07/05 13:01
102F:→ q135q135:犯什麽罪?? 在网路上单纯提及<台大黄同学>五个字 又涉 07/05 13:03
103F:→ q135q135:犯什麽罪??另外 在网路上可以提<黄仁杰>这三个字吗?? 07/05 13:04
104F:推 lukehong:楼上的问题 我问了他好几天了 结果没有任何回答 07/05 13:16
105F:→ lukehong:他只会重复贴一堆一样的新闻跟那个无关的起诉书 07/05 13:16
106F:推 q135q135:我没有要问他的意思 是想听听其他人的看法 或许可以发 07/05 13:18
107F:→ q135q135:文来讨论看看 科科 07/05 13:19
108F:推 lukehong:可能没有挪抬吧? 跟以前一样直呼领导名讳要被抓去关这样 07/05 13:21
109F:推 q135q135:楼上这个好笑 哈哈哈 07/05 13:27
110F:→ q135q135:但我觉得本板应该要订分身条款比较好 07/05 13:28
111F:嘘 miroprespoka:q135:请看清处 【遇到自称是律师的人】篇文 07/05 14:31
112F:→ miroprespoka:Q,R先生等不要再做 <互为犯意之事> 07/05 14:33
113F:→ miroprespoka:对刑法体系没有概念~就不要<讲错> 害到对方犯罪. 07/05 14:34
114F:→ miroprespoka:让诽谤他人者, 因为你几句话一直【认为自己没犯罪】 07/05 14:35
115F:→ miroprespoka:#<台大黄先生>遭苹果日报不实诽谤,全案已在士检侦查 07/05 14:36
116F:→ miroprespoka:140.112.24 既然<学法>就请留给司法,不要拿媒体当 07/05 14:37
117F:→ miroprespoka:你犯罪的藉口,都已经充分告知新闻非真.......... 07/05 14:37
118F:→ miroprespoka:请 #通知 Redwing13 先行道歉,黄先生已经充分告知 07/05 14:40
119F:嘘 swattw:为啥有这麽多神奇的标点符号跟框框 07/05 14:43
120F:推 lukehong:互为故意犯意是哪国的法律用语阿 颇喝 07/05 14:46
121F:嘘 miroprespoka:去 [面对] 面对一件事, 你就会从那件事中成长 07/05 14:46
122F:→ miroprespoka:去 [面对] 面对一件事, 你就会从那件事中成长 07/05 14:46
123F:推 swattw:他自己那一国的 07/05 14:48
124F:嘘 miroprespoka:用诚恳的先请求 认罪协商 将获从轻量刑............ 07/05 14:50
125F:推 swattw:喔 07/05 14:50
126F:嘘 miroprespoka:请自行查 <认罪协商> 将获从轻量刑........... 07/05 15:02
127F:嘘 lukehong:你自己先把「认罪协商」搞清楚 07/05 15:05
128F:→ lukehong:可恶 误嘘 补推 07/05 15:05
129F:嘘 miroprespoka:要清楚<认罪协商>的目的 将获从轻量刑........... 07/05 15:08
130F:→ miroprespoka:http://ppt.cc/AFuG 07/05 15:08
131F:推 swattw:用比较多点跟乱七八糟的框框不会让人更想看你的文字 07/05 15:15
132F:→ niceshotse:也无法掩盖洗版的行为.... 07/05 15:17
133F:推 lukehong:颇呵 07/05 15:20
134F:推 q135q135:mir的法律认知显然与大多数人不同 07/05 15:31
135F:推 lf9nettw:<今> <天> <我> <生> <日> <ㄛ> 07/05 15:42
136F:→ niceshotse:楼上恭喜... 07/05 15:44
137F:推 q135q135:恭贺楼楼上 07/05 15:54
138F:推 lukehong:<祝>#lf9nettw[大] 【生】<日>「快」『乐』 07/05 15:54
139F:推 TheMidnight:真的是睁着已经说瞎话的代表 07/05 17:21
140F:→ Redwing13:其实Q大问的是好问题,有空回文 07/05 17:34
141F:→ Redwing13:搞不好我可以长期连载[台大] <黄仁杰>法律教室 07/05 17:36
142F:→ Redwing13:下篇标题预定[黄仁杰诉苹果新闻之告诉期间] 07/05 17:37
143F:→ Redwing13:揪竟,去年6月的新闻,为何还在士林地检侦查中? 07/05 17:39
144F:→ Redwing13:是案情过於复杂未能侦结起诉,抑或是键盘提告,敬请期 07/05 17:41
145F:→ Redwing13:待分析 07/05 17:41
146F:推 q135q135:R大 这的确值得好好地来研究一下 不过令我感到惊讶的是 07/05 17:42
147F:→ q135q135:我今天竟然还没收到若不道歉就要告我的信件耶 科科 07/05 17:43
148F:→ Redwing13:欧,要小心某人你不理他,他会发文套个资 07/05 17:48
149F:→ niceshotse:不理他,让他唱独角戏,我不信他能套到我什麽个资 07/05 17:59
150F:推 lukehong:他不敢寄了啦,他敢再寄应该会被砍帐号。 07/05 18:37
151F:→ niceshotse:你好,我叫古美门研介...XD 07/05 19:07
152F:推 ChrisBear:要告快告啦 哥当律师出来跑没在怕跑法院 我诬告告发状 07/05 20:41
153F:→ ChrisBear:都准备好  07/05 20:41
154F:→ ChrisBear:不要开分身在乱 07/05 20:41
155F:嘘 miroprespoka:我讲一下, 黄先生是<言出必行>的人 07/05 22:13
156F:→ miroprespoka:有个想法, 他活到现在还没有遇过像Redwing如此恶劣 07/05 22:15
157F:→ miroprespoka:凶恶并挑衅他人的人,他想把此文 <交付信托>或 <公证> 07/05 22:17
158F:→ miroprespoka:已经表示<Redwing自称律师>但不出具律师证, 此部分 07/05 22:18
159F:→ miroprespoka:会查核相关法规予以其篇文之 <交付公证> 07/05 22:18
160F:→ miroprespoka:http://ppt.cc/frLF 请参考 07/05 22:19
161F:→ miroprespoka:最好查证其拥有102年-104年律师证,若查证其确有此证 07/05 22:20
162F:→ miroprespoka:黄先生将亲自【台北律师公会】对其提出 <法规申诉> 07/05 22:22
163F:→ miroprespoka:申诉 在近期台北律师公会尤其受到重视已有案例多起 07/05 22:23
164F:→ miroprespoka:另外, 黄先生提出告诉的时程(六个月)并不需要招示 07/05 22:25
165F:→ miroprespoka:於版众, 然则有部分为非告诉乃论罪将先提起<告发> 07/05 22:26
166F:→ niceshotse:睡觉时间到了,舞台留给您慢慢展现了... 07/05 22:28
167F:→ miroprespoka:其余部分,或许已经提出告诉 。 惟其不须招示 07/05 22:28
168F:→ miroprespoka:其相关 <推文> 使用IP 140.112.24 等台大网址 07/05 22:29
169F:→ niceshotse:您要发表高论,请在这边发表就好,别到别篇文章去推文了 07/05 22:30
170F:→ miroprespoka:140.112.24.58 (23 41)等 其实是熟悉IP 07/05 22:30
171F:→ miroprespoka:140.112.24.58 (23 41)等 其实是熟悉IP 07/05 22:31
172F:→ niceshotse:你重复在别边文章推文已经造成我的困扰,现已告知您 07/05 22:31
173F:→ niceshotse:希望您别再做同样会造成别人困扰的事情 07/05 22:31
174F:→ miroprespoka:将提报 其是否应涉有 『违法使用电脑』 校规案 07/05 22:32
175F:推 lukehong:把起诉书遮住的部分公开吧 不然你也涉犯五项罪名 07/05 22:33
176F:→ miroprespoka:也将提报 台大法律学院 做处置, 因其犯案期间尚可能 07/05 22:33
177F:→ miroprespoka:在学, 从犯案时间起, 若事後毕业但判刑确定, 07/05 22:34
178F:推 lukehong:「故意」不公开 快道歉吧 不然代表月亮惩罚你 07/05 22:34
179F:→ miroprespoka:将提报校方, 依校规罚则情节重大致他人生损害, 07/05 22:35
180F:→ miroprespoka:以三大过退学裁处-- 此部分黄先生将提报<学务处>裁处 07/05 22:36
181F:→ miroprespoka:毕业亦追回毕业证书 07/05 22:37
182F:推 lukehong:到底什麽情节 说清楚吧然後快告 07/05 22:37
183F:→ miroprespoka:140.112.24 IP已然明确被其使用, 学务长为民法权威 07/05 22:38
184F:→ miroprespoka:将对校内动产 的处分权 加以裁示。 07/05 22:38
185F:→ lukehong:拜托怏提报 也请把提报资料PO上来 不然你就「故意」犯五 07/05 22:38
186F:→ lukehong:项<罪名> 07/05 22:38
187F:→ Redwing13:哈哈,我相信[黄先生]没那个胆,刑事我一定反告诬告, 07/05 22:41
188F:→ Redwing13:民事依你上述言语,我也定提侵权诉讼。另外,上述恐吓 07/05 22:41
189F:→ Redwing13:言语,你也涉犯刑法305,要战便战 07/05 22:41
190F:嘘 miroprespoka:http://news.tvbs.com.tw/entry/533482 07/05 22:41
191F:→ Redwing13:看是真假律师何者高明 07/05 22:42
192F:→ miroprespoka:欢迎 Redwing13提起诬告. 看来他不懂何谓"屋"告 07/05 22:42
193F:→ miroprespoka:请详查<刑事诉讼法> 07/05 22:43
194F:推 lukehong:颇呵 07/05 22:43
195F:→ miroprespoka:关於 Redwing说提<诬告>等篇文亦会提出 公证 07/05 22:44
196F:推 babylina:您寄给我的[校方学务处发言] 我还留着呢? 07/05 22:44
197F:→ miroprespoka:若其没有 对法庭 提出黄先生诬告之诉, 此部分将 07/05 22:44
198F:→ miroprespoka:招示於众 07/05 22:45
199F:→ Redwing13:到法律板不谈法律,讲我判决评析是挑衅,颇呵 07/05 22:45
200F:→ miroprespoka:本人目的是: 要让一个自称学法律科专出身的人, 07/05 22:45
201F:→ babylina:其实我也真的不懂为什麽诬告要查<刑事诉讼法>:( 07/05 22:46
202F:→ miroprespoka:发现 <世界原来很大> 07/05 22:46
203F:推 lukehong:先把你的名片身分昭示於众吧 07/05 22:46
204F:→ lukehong:不然大家怎麽知道你多大而且不是<重覆>「推文」【机器 07/05 22:47
205F:→ lukehong:人】 07/05 22:47
206F:→ Redwing13:那请黄先生快告,不告我怎反告诬告?天才 07/05 22:48
207F:→ miroprespoka:黄先生事实已经 位高权重, 但因忌恶如查, 且深信法治 07/05 22:49
208F:→ miroprespoka:具有矫治、惩戒之功效 07/05 22:49
209F:→ miroprespoka:Redwing请去查证 学务长 陈聪富先生认不认识黄先生 07/05 22:50
210F:→ Redwing13:键盘位高权重,当我没看过他FB,笑死人也不用这样 07/05 22:51
211F:→ miroprespoka:且应知道他常奔走校外公益活动 做对社会有益之事 07/05 22:51
212F:推 lukehong:多位高权重? 名片没拿出来你「故意」犯五项罪名 07/05 22:51
213F:→ niceshotse:真不知道需要矫治、惩戒的是谁....XD 07/05 22:51
214F:→ miroprespoka:此部分黄先生若所言为假, 黄先生自动撤销所有告诉 07/05 22:52
215F:→ lukehong:法治不具矫治之效 从你被水桶後还开分身闹板即证 07/05 22:52
216F:→ miroprespoka:若为真, 黄先生仅依 中华民国法律 做<十倍之力>相关 07/05 22:53
217F:→ miroprespoka:法律刑法及申诉等 对Redwing做最重的法律处罚 07/05 22:54
218F:→ niceshotse:他又不敢去PttlifeLaw版PO这些... 07/05 22:54
219F:推 lukehong:R大跟你打赌十万他是律师你都不敢了XD 07/05 22:54
220F:→ lukehong:颇呵 07/05 22:55
221F:→ miroprespoka:法学教授 尚会A高铁车票 是对社会很不好的示范 07/05 22:56
222F:→ Redwing13:拎背呷庆奔但你甲哇呛赌10万输赢 07/05 22:57
223F:嘘 miroprespoka:以贴文至 PttlifeLaw .......查核不具名律师 07/05 23:08
224F:推 poning:黄先生打算另辟战场了吗 #1Jk1IKs3 (PttLifeLaw) 07/05 23:08
225F:→ miroprespoka:黄先生有说过不赌吗? 07/05 23:08
226F:→ miroprespoka:Redwing请去查证 学务长 陈聪富先生认不认识黄先生 07/05 23:09
227F:→ miroprespoka:Redwing请去查证 学务长 陈聪富先生认不认识黄先生 07/05 23:09
228F:→ miroprespoka:Redwing请去查证 学务长 陈聪富先生认不认识黄先生 07/05 23:09
229F:→ miroprespoka:[刑事] 最近遇到自称律师的人 07/05 23:09
230F:→ miroprespoka:将具陈 学务长 此140.112.24 相关物权案件! 07/05 23:10
231F:嘘 miroprespoka:学务长陈聪富先生若不认识黄先生,黄先生将改从母姓 07/05 23:15
232F:→ miroprespoka:依法提告Redwing13至【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07/05 23:17
233F:→ miroprespoka: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23/211868.htm 07/05 23:18
234F:推 brian5pig:认识又怎样? 我被黄先生告也算认识阿 07/05 23:18
235F:→ brian5pig:要不要问我认不认识黄先生? 07/05 23:18
236F:→ Redwing13:所以,伯母也姓黄? 07/05 23:18
237F:→ miroprespoka:法扶总会 秘书长陈维祥 律师若不认识黄先生, 黄先生 07/05 23:18
238F:→ miroprespoka:亦改从<母姓> ...........此部分请予以 公证 07/05 23:19
239F:→ miroprespoka:在业界 只要说:认识 就表【知道彼此】, 有其连络方式 07/05 23:21
240F:→ miroprespoka:不见得要有多深私交 但会<< 互相尊重 >> 07/05 23:22
241F:推 lukehong:请先找公证人吧你 07/05 23:22
242F:→ miroprespoka:依法提告Redwing13至【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07/05 23:23
243F:推 brian5pig:所以<讨厌这个人>也可以算是认识罗?学务长是哪种认识? 07/05 23:23
244F:推 lukehong:我认识马总统 我超讨厌他的 这也是认识 07/05 23:24
245F:→ miroprespoka:台大法律顾问 <锺永盛> 律师 若说不认识没听过黄先生 07/05 23:24
246F:→ miroprespoka:亦改从<母姓> ...........此部分请予以 公证 07/05 23:25
247F:推 brian5pig:恶名昭彰也算听过吗? 07/05 23:25
248F:推 lukehong:使人行义务之事 你涉犯强制罪喔 07/05 23:26
249F:→ miroprespoka: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23/211868.htm 07/05 23:26
250F:→ lukehong: ^无 07/05 23:26
251F:→ miroprespoka:依法提告Redwing13至【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07/05 23:26
252F:→ miroprespoka:并建请加重其刑 !!!! ............ 07/05 23:27
253F:→ miroprespoka:在业界 只要说:认识 就表【知道彼此】, 有其连络方式 07/05 23:27
254F:→ miroprespoka:不见得要有多深私交 但会<< 互相尊重 >> 07/05 23:28
255F:→ Redwing13:想吓我是没用的,早看破你手脚,建议快告,诬告状传好 07/05 23:31
256F:→ Redwing13:等你 07/05 23:31
257F:→ Redwing13:缺公证人找我,推荐几个给你 07/05 23:33
258F:→ miroprespoka:不要乱讲人恐吓~~ 认为 "孔"吓 请直接提告黄先生 07/05 23:34
259F:→ miroprespoka:请贴出该公证人 网址 并推文说你认识 07/05 23:34
260F:→ Redwing13:把笑话公证,又能赚钱,何乐不为 07/05 23:35
261F:推 lukehong:玩大一点啦 这样不有趣 07/05 23:35
262F:→ lukehong:如果102年度简上字第52号判决的那位黄先生是你的话 07/05 23:36
263F:→ lukehong:请您立刻改为母姓 以此为公证 这样好不好 07/05 23:36
264F:→ lukehong:让大家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判决内那位黄先生 以利公众利益 07/05 23:36
265F:→ Redwing13:东西你贴的,当然找你,谁知道你是不是冒名黄先生 07/05 23:36
266F:→ lukehong:并符合法制公平公正保护民众及矫治之效 07/05 23:37
267F:→ Redwing13:你口中的黄先生是苹果新闻报导对学妹照片打手枪的黄仁 07/05 23:40
268F:→ Redwing13:杰先生吗? 07/05 23:40
269F:推 lukehong:请你确认口中所称黄先生是否为苹果报导的黄仁杰 07/05 23:42
270F:→ lukehong:以此公证 07/05 23:42
271F:→ Redwing13:新闻报导吴姓女记者不起诉,士林地检认证并无诽谤 07/05 23:43
272F:嘘 miroprespoka:https://www.facebook.com/bethlethem 07/05 23:43
273F:→ miroprespoka:先研究法拍屋 较为实际 07/05 23:44
274F:→ Redwing13:少假装还在士林地检侦查,颇呵 07/05 23:45
275F:→ miroprespoka:Luke: 我对你很有兴趣..... 07/05 23:45
276F:推 brian5pig:告白了!!!!!!!!!!!!!!! 07/05 23:46
277F:→ brian5pig:【<\\超。展。开!!//>】 07/05 23:47
278F:→ Redwing13:都过一年还在侦查,颇好笑 07/05 23:47
279F:→ miroprespoka:你从中午到现在 有没有做些对你自己有意义的事? 07/05 23:47
280F:→ miroprespoka:你到现在还没回答 <关东煮> 二选一的问题..... 07/05 23:47
281F:→ miroprespoka:你到现在还没回答 <关东煮> 二选一的问题..... 07/05 23:47
282F:→ miroprespoka:你到现在还没回答 <关东煮> 二选一的问题..... 07/05 23:48
283F:→ miroprespoka:且你不是 说 你非 <科班> 出身.... 07/05 23:48
284F:→ miroprespoka:且你不是 说 你非 <科班> 出身.... 07/05 23:48
285F:→ miroprespoka:你觉得 我说的 <科> 是哪一科? 07/05 23:48
286F:→ miroprespoka:你觉得 我说的 <科> 是哪一科? 07/05 23:49
287F:→ miroprespoka:常常 突然 冲出来一位: 键盘法师 Luke 07/05 23:49
288F:→ miroprespoka:你请先说 你认识"学务长 陈聪富 老师" 吗? 07/05 23:50
289F:→ miroprespoka:你请先说 你认识"学务长 陈聪富 老师" 吗? 07/05 23:50
290F:→ miroprespoka:回答这问题 你即可不用回答" 关东煮" 问题 07/05 23:50
291F:→ miroprespoka:回答这问题 你即可不用回答" 关东煮"问题.... 07/05 23:51
292F:→ miroprespoka:我也才会 跟你对话.....因为你已经被----> 07/05 23:51
293F:→ Redwing13:装死啥,黄提告吴记者是否已不起诉? 07/05 23:51
294F:→ miroprespoka:依法提告 << 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 07/05 23:52
295F:→ miroprespoka:你的还是 未来式......但Redwing我即不能保证 07/05 23:52
296F:→ miroprespoka:你的还是 未来式......但Redwing我即不能保证 07/05 23:53
297F:→ Redwing13:地检是否认证报导非诽谤 07/05 23:53
298F:嘘 miroprespoka:Redwing13 你有听过 << 陈聪富 教授 >> 三个字吗? 07/05 23:57
299F:→ miroprespoka:Redwing13 你有听过 << 陈聪富 教授 >> 三个字吗? 07/05 23:57
300F:推 brian5pig: 1 2 3 4 5 07/05 23:58
301F:→ lukehong:我本来没听过在台大窃盗的黄仁杰 但经过这几天我听过了 07/05 23:58
302F:→ lukehong:不要乱告白 我支持多元成家 但你的程度不够格 07/05 23:59
303F:嘘 miroprespoka:Luke 你有听过 << 陈聪富 教授 >> 三个字吗? 07/05 23:59
304F:→ miroprespoka:你回答这问题 即可不用答<< 关东煮 >> 问题 07/06 00:00
305F:→ miroprespoka:你回答这问题 即可不用答<< 关东煮 >> 问题 07/06 00:00
306F:→ miroprespoka:台大法律顾问 <锺永盛> 律师 若说不认识没听过黄先生 07/06 00:01
307F:推 lukehong:你是黄仁杰吗 你回答此问题 我就当你向我道歉了 07/06 00:01
308F:→ miroprespoka:黄先生 改从 母姓 ~!!! 07/06 00:02
309F:→ lukehong:请你先确认你是黄仁杰 这样你的确认才有意义 07/06 00:02
310F:→ lukehong:你都不说你是不是黄仁杰了 我们怎麽向你说的这些人确认? 07/06 00:02
311F:→ miroprespoka:我就是黄仁杰 然後 你还要做何事明确表示了 07/06 00:02
312F:→ lukehong:先把你的名片身分证明拿出来 我想板友应该有办法帮你查证 07/06 00:02
313F:→ lukehong:看看这些人认不认识你 所以 请你先提出名片跟证明吧 07/06 00:03
314F:→ miroprespoka:这个篇文 会请 版主 明示, 依法 << 公证 >> 07/06 00:03
315F:→ lukehong:所以是台北地院102年度简上字第52号判决中那位黄仁杰? 07/06 00:03
316F:→ miroprespoka:这个篇文 会请 版主 明示, 依法 << 公证 >> 07/06 00:03
317F:→ lukehong:到底是不是阿 如果不是 为什麽要吵成这样呢? 07/06 00:04
318F:→ miroprespoka:至法庭 , 看谁说谎 看谁恶意 诽谤他人 07/06 00:04
319F:→ miroprespoka:至法庭 , 看谁说谎 看谁恶意 诽谤他人 07/06 00:04
320F:→ Redwing13:噗,那你是北院102简上52判决的黄仁杰? 07/06 00:04
321F:→ lukehong:如果你不是 毁谤当然不成立阿 你又不是该当事人 07/06 00:04
322F:→ lukehong:所以你到底是不是北院102年度简上字第52号判决中那位? 07/06 00:05
323F:→ Redwing13:身分证呀 07/06 00:05
324F:→ miroprespoka:就跟你说 不是了 但是你已经故意让他是.... 07/06 00:05
325F:→ miroprespoka:所以你<< 罪刑明确 >> 07/06 00:05
326F:→ miroprespoka:所以你<< 罪刑明确 >> 07/06 00:05
327F:→ miroprespoka:你要道歉吗? 07/06 00:05
328F:→ lukehong:什麽叫做故意是? 我们从头到尾只想问你是不是 哪来故意是 07/06 00:06
329F:→ miroprespoka:我相信 你不会的........... 07/06 00:06
330F:→ miroprespoka:我相信 你不会的........... 07/06 00:06
331F:→ lukehong:如果你不是 那我又何必向你道歉 你又不是那位黄仁杰 07/06 00:06
332F:→ miroprespoka:你脑中 就没有一个 << 如何去帮助别人的机制 >> 07/06 00:06
333F:→ miroprespoka:你脑中 就没有一个 << 如何去帮助别人的机制 >> 07/06 00:06
334F:→ Redwing13:新闻报导告吴记者被不起诉的黄仁杰也是你? 07/06 00:06
335F:→ miroprespoka:一切就用 <司法> 让你在司法面前, 获得矫正 07/06 00:07
336F:→ miroprespoka:无记者 都还在侦查 哪来不起诉.......... 07/06 00:07
337F:→ lukehong:所以你到底是那一位黄仁杰啊? 你搞得我好乱 07/06 00:07
338F:→ miroprespoka:Red先生 你说你是律师 可是你讲出来的话 与 逻辑性 07/06 00:08
339F:→ miroprespoka:完全没有..................... 07/06 00:08
340F:→ miroprespoka:完全没有..................... 07/06 00:08
341F:→ Redwing13:没用身份证如何将lD与现实黄仁杰连结 07/06 00:09
342F:→ lukehong:不会阿 R大讲话很有逻辑阿 但你的推文很没逻辑可受公评 07/06 00:09
343F:→ miroprespoka:R先生与Luke 你们会被依法重判......... 07/06 00:09
344F:→ lukehong:如果你不是判决所称的黄仁杰 那影响名誉的是那位黄仁杰 07/06 00:10
345F:→ miroprespoka:活生生的判例都已经贴给你看了 ....... 07/06 00:10
346F:推 brian5pig:之前告台大版主的也是你吗? 台大版主有被起诉吗? 07/06 00:10
347F:→ lukehong:你去找那位黄仁杰阿 找我干嘛呢? 07/06 00:10
348F:→ miroprespoka:活生生的判例都已经贴给你看了 ....... 07/06 00:11
349F:→ lukehong:是阿 活生生的北院102简上52判决都给你了 07/06 00:11
350F:→ miroprespoka:活生生的判例都已经贴给你看了 ....... 07/06 00:11
351F:→ lukehong:如果你不是那位黄仁杰 那又怎麽说我们讨论那位黄仁杰 会 07/06 00:11
352F:→ miroprespoka:http://ppt.cc/frLF <台大黄先生>遭污辱案,查核台大 07/06 00:11
353F:→ lukehong:跟你ID有关? 07/06 00:11
354F:→ miroprespoka:http://ppt.cc/frLF <台大黄先生>遭污辱案,查核台大 07/06 00:11
355F:→ miroprespoka:你要不要道歉!!!!! 07/06 00:12
356F:→ miroprespoka:你要不要道歉!!!!! 07/06 00:12
357F:→ lukehong:所以 你到底是不是黄仁杰? 我们讨论黄仁杰跟你何干? 07/06 00:12
358F:→ miroprespoka:基本上 Luke罪刑也是至少会把请求50万赔偿... 07/06 00:13
359F:→ miroprespoka:至於Redwing13 将诉请 300万赔偿 07/06 00:13
360F:→ miroprespoka:至於Redwing13 将诉请 300万赔偿 07/06 00:13
361F:→ lukehong:拜托 起诉状请记得PO上来 没PO上来 黄先生改母姓 07/06 00:14
362F:→ miroprespoka:这些相关法律 你们可以去请教 陈聪富 学务长 07/06 00:14
363F:→ lukehong:以此公证 07/06 00:14
364F:→ miroprespoka:这些相关法律 你们可以去请教 陈聪富 学务长 07/06 00:14
365F:→ miroprespoka:这些相关法律 你们可以去请教 陈聪富 学务长 07/06 00:14
366F:→ miroprespoka:这些相关法律 你们可以去请教 陈聪富 学务长 07/06 00:14
367F:推 brian5pig:跳针来讲个故事.从前有个渔夫名叫<宋滚>.不擅长捕鱼 07/06 00:14
368F:→ miroprespoka:诉请 判决成立 07/06 00:15
369F:→ lukehong:你这麽位高权重 何不自己先去请教呢XD 07/06 00:15
370F:→ brian5pig:有天有一条鱼自己犯蠢被捕到了.宋滚就回到村子拿这条鱼 07/06 00:15
371F:→ lukehong:拜托 请教後的法律意见书 请PO上来让大家学习学习 07/06 00:15
372F:→ brian5pig:到处跟村民说自己超会捕鱼.这条鱼就是证据 07/06 00:15
373F:→ miroprespoka:将依 强制执行法 裁核 你名下的资产 07/06 00:15
374F:→ miroprespoka:将依 强制执行法 裁核 你名下的资产 07/06 00:15
375F:→ miroprespoka:将依 强制执行法 裁核 你名下的资产 07/06 00:15
376F:→ miroprespoka:将依 强制执行法 裁核 你名下的资产 07/06 00:16
377F:→ miroprespoka:将依 强制执行法 裁核 你名下的资产 07/06 00:16
378F:→ miroprespoka:X提到强制执行法, 又出现另一位 民法权威 吴从周 07/06 00:16
379F:→ brian5pig:殊不知宋滚六年以来也只补到那条鱼而已 07/06 00:16
380F:→ miroprespoka:前法官兼老师 07/06 00:16
381F:→ miroprespoka:X提到强制执行法, 又出现另一位 民法权威 吴从周 07/06 00:17
382F:→ miroprespoka:前法官兼老师 07/06 00:17
383F:→ brian5pig:重复思考<宋滚>的故事.对你的 人生 有"异"义 07/06 00:17
384F:→ miroprespoka:如果 吴法官不认识黄先生, 若经你们查核无误, 07/06 00:18
385F:推 lukehong:XD b大的推文让我笑了 07/06 00:18
386F:→ miroprespoka:我直接 改姓 吴 好了 07/06 00:18
387F:→ miroprespoka:如果他认识我 Redwing 请到其办公室门口 07/06 00:19
388F:→ brian5pig:你改姓宋拉~~~~~败偷~~~~~~ 07/06 00:19
389F:→ miroprespoka:跟他说 你全案的案情该如何处理 07/06 00:19
390F:→ miroprespoka:如果他认识我 Redwing 请到其办公室门口 07/06 00:19
391F:→ miroprespoka:跟他说 你全案的案情该如何处理 07/06 00:19
392F:→ brian5pig:luke大跟redwing大两位都辛苦了! 07/06 00:19
393F:→ miroprespoka:黄先生 将诉请 Redwing赔偿 新台币300万元 07/06 00:20
394F:→ miroprespoka:黄先生 将诉请 Redwing赔偿 新台币300万元 07/06 00:20
395F:推 lukehong:没办法 天气太热只好宅着上B 07/06 00:20
396F:→ Redwing13:别的我不敢说,吴老师是我学长,少攀亲带故 07/06 00:20
397F:→ miroprespoka:黄先生 将诉请 Redwing赔偿 新台币300万元 07/06 00:20
398F:→ miroprespoka:黄先生 将诉请 Redwing赔偿 新台币300万元 07/06 00:20
399F:→ miroprespoka:请直接去 找吴法官........................ 07/06 00:20
400F:→ miroprespoka:请直接去 找吴法官........................ 07/06 00:21
401F:→ miroprespoka:请直接去 找吴法官........................ 07/06 00:21
402F:→ brian5pig:等你要到了再拿来说嘴啦 其他案件也是 真的判刑再讲好吗 07/06 00:21
403F:→ Redwing13:反正等你告,先去睡了 07/06 00:21
404F:→ miroprespoka:直接请教他此案该怎摸办 并询问他<黄先生> 07/06 00:21
405F:→ miroprespoka:直接请教他此案该怎摸办 并询问他<黄先生> 07/06 00:21
406F:→ miroprespoka:直接请教他此案该怎摸办 并询问他<黄先生> 07/06 00:21
407F:→ lukehong:要键盘提告 先修好你的键盘吧 重复贴三次不会比较厉害 07/06 00:21
408F:推 Lipius:老师很忙的,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别烦吴老师好吗 07/06 00:22
409F:→ miroprespoka:你不需马上准备 三百万元, 但黄先生会举证出来 07/06 00:22
410F:→ miroprespoka:为何要三百万元.................... 07/06 00:22
411F:→ miroprespoka:为何要三百万元.................... 07/06 00:23
412F:推 lukehong:因为你最近刚好欠人家三百万和解金? 07/06 00:23
413F:→ miroprespoka:去问吴老师 认识 <黄先生>吗?他说不认识 那我会 07/06 00:24
414F:推 brian5pig:剁鸡鸡 07/06 00:24
415F:→ miroprespoka:简单的播个电话 让他回忆起来.....他即知悉 07/06 00:24
416F:→ miroprespoka:简单的播个电话 让他回忆起来.....他即知悉 07/06 00:24
417F:→ miroprespoka:简单的播个电话 让他回忆起来.....他即知悉 07/06 00:24
418F:→ brian5pig:我没鸡鸡 07/06 00:24
419F:推 lukehong:XDDDDD 07/06 00:25
420F:→ miroprespoka:我的对话 会请人 <公证> ...依法有据 07/06 00:26
421F:→ miroprespoka:我的对话 会请人 <公证> ...依法有据 07/06 00:26
422F:→ lukehong:公证人辛苦了 要看这麽多奇怪的文字 07/06 00:27
423F:→ lukehong:在此向劳苦功高的公证人说声辛苦了 07/06 00:27
424F:→ Redwing13:b大好笑,但我要睡了,大伙也收工吧 07/06 00:27
425F:→ lukehong:当然是先看足球才睡的阿 07/06 00:27
426F:→ Redwing13:跳跳虎可自得其乐 07/06 00:28
427F:→ miroprespoka: 没有人在跟你讲了不做...黄先生 讲了就做 07/06 00:28
428F:→ miroprespoka: 没有人在跟你讲了不做...黄先生 讲了就做 07/06 00:28
429F:→ Redwing13:对了,为对我表示尊重,请提告五亿 07/06 00:29
430F:→ miroprespoka: [依法] 对140.112.24 相关Red诸生 做严厉声明 07/06 00:29
431F:→ miroprespoka:你们的行为将受法律严厉的制裁!! 07/06 00:30
432F:→ miroprespoka: [依法] 对140.112.24 相关Red诸生 做严厉声明 07/06 00:30
433F:→ miroprespoka:你们的行为将受法律严厉的制裁!! 07/06 00:30
434F:推 lukehong:这网段很多人用的 请全部告下去 不要漏了喔 07/06 00:30
435F:→ Redwing13:可增加国家裁判费收入 07/06 00:31
436F:嘘 miroprespoka:你完全没观念 以刑带民何须 <裁判费> ? 07/06 00:32
437F:→ miroprespoka:你完全没观念 以刑带民何须 <裁判费> ? 07/06 00:32
438F:→ miroprespoka:你完全没观念 以刑带民何须 <裁判费> ? 07/06 00:33
439F:→ miroprespoka:有这样程度的 <律师> ? 丢脸..... 07/06 00:33
440F:→ miroprespoka:有这样程度的 <律师> ? 丢脸..... 07/06 00:33
441F:→ miroprespoka:有这样程度的 <律师> ? 丢脸..... 07/06 00:34
442F:→ Redwing13:你这案件,根本不会起诉啦 07/06 00:34
443F:→ Redwing13:话说,隔壁棚有人进桶了,罩子没放亮 07/06 00:35
444F:→ miroprespoka:你应该去问 "无从"周 法官 不要问我会不会起诉 07/06 00:36
445F:→ miroprespoka:你应该去问 "无从"周 法官 不要问我会不会起诉 07/06 00:36
446F:→ miroprespoka:你应该去问 "无从"周 法官 不要问我会不会起诉 07/06 00:36
447F:推 lukehong:阿就位置有点小 不小心推了一下 真是不好意思 07/06 00:36
448F:→ miroprespoka:你的程度相当差 丢尽了112的脸....... 07/06 00:36
449F:→ miroprespoka:你的程度相当差 丢尽了112的脸....... 07/06 00:36
450F:→ miroprespoka:你的程度相当差 丢尽了112的脸....... 07/06 00:36
451F:→ Redwing13:而且告五亿,没在刑附民的 07/06 00:37
452F:推 swattw:你法律跟谁学的,起诉跟法官完全没有关系啊,连我这个高中 07/06 00:37
453F:→ swattw:刚毕业的都知道 07/06 00:37
454F:→ lukehong:这种告五亿 法官可以会先笑到肚子痛吧XD 07/06 00:37
455F:→ miroprespoka:版上 就是有这样程度的人 自称律师 乱教别人 07/06 00:38
456F:→ miroprespoka:版上 就是有这样程度的人 自称律师 乱教别人 07/06 00:38
457F:→ Redwing13:自称台大研究生被校方打脸,我看比较丢脸 07/06 00:38
458F:→ lukehong:所以m大是台大研究生???? 有没有学生证提供一下阿 07/06 00:38
459F:→ lukehong:如果没有学生证 m大改姓母姓 以此公证 07/06 00:39
460F:→ miroprespoka:会追回你毕业证书......... 07/06 00:39
461F:→ miroprespoka:会追回你毕业证书......... 07/06 00:39
462F:→ miroprespoka:会追回你毕业证书......... 07/06 00:39
463F:→ lukehong:如果真的有人谎称台大研究生 那是妨害112名誉阿 07/06 00:40
464F:→ lukehong:恐涉五项罪名喔 07/06 00:40
465F:推 swattw:请你告诉我怎麽样可以追回毕业证书好吗? 07/06 00:40
466F:→ Redwing13:提到这个,一句话,我是律师,赔我十万,敢否? 07/06 00:40
467F:→ swattw:拜托啦,你自己创立的规定法律法条判例麻烦自己留着用就好 07/06 00:40
468F:→ lukehong:我也很好奇阿 毕业证书怎麽追回阿XD 07/06 00:40
469F:→ swattw:我记得只有在当初入学时伪造文书才会被追回(我看入学简章 07/06 00:41
470F:→ Redwing13:硕论抄袭造假有可能追回学位 07/06 00:42
471F:推 lukehong:所以阿 我很好奇m大要怎麽要求学校追回毕业证书阿 07/06 00:42
472F:→ swattw:我还没有读到硕士不清楚@@,感谢Redwing13告知 07/06 00:42
473F:嘘 miroprespoka:Redwing 你真的很丢脸..... 都说你程度差了 07/06 00:42
474F:→ lukehong:不会又是键盘追回? 07/06 00:42
475F:→ miroprespoka:Redwing 你真的很丢脸..... 都说你程度差了 07/06 00:42
476F:→ lukehong:所以到底怎麽追回阿? 说都不说清楚 程度好像很弱阿 07/06 00:43
477F:→ miroprespoka:这世界太可怕了.......台湾的教育体制 造成的y 07/06 00:43
478F:→ miroprespoka:这世界太可怕了.......台湾的教育体制 造成的y 07/06 00:43
479F:→ Redwing13:但教育法律知识浅薄之徒,绝对是有功没有过 07/06 00:44
480F:推 swattw:阿就键盘提告,键盘声明,键盘存证 07/06 00:44
481F:→ swattw:键盘跳针,还有甚麽我不清楚 07/06 00:44
482F:→ miroprespoka:你的程度真的是很差~~~~ 重点是很差 又要辩论 07/06 00:45
483F:→ ryokoon:为什麽某M都要回好几次同样的话啊...看得好累= = 07/06 00:45
484F:→ miroprespoka:黄先生 会直接问无从周 法官 研究生中 有没有平常 07/06 00:46
485F:→ ryokoon:现在都一直再跳针程度差,是说除了论文抄袭我还真没听过 07/06 00:46
486F:→ Redwing13:也是,文凭至上的社会,有人就会假装台大菸酒生 07/06 00:46
487F:→ swattw:他怕人家没有注意到他,他可能会不高兴 07/06 00:46
488F:→ swattw:就决定洗板 07/06 00:46
489F:→ ryokoon:学校会以其他理由追回毕业证书的 07/06 00:46
490F:→ miroprespoka:他觉得言行会常辱骂他人 会讲小鲁 律的人 07/06 00:46
491F:→ miroprespoka:他觉得言行会常辱骂他人 会讲小鲁 律的人 07/06 00:46
492F:推 lukehong:键盘没修好吧 07/06 00:46
493F:→ miroprespoka:侦查中 我也会直接知你是谁.......... 也不急 07/06 00:47
494F:→ miroprespoka:侦查中 我也会直接知你是谁.......... 也不急 07/06 00:47
495F:推 OAzenO:这懒人包一点也不懒人阿...... 07/06 00:47
496F:→ swattw:要懒人包喔:某人被帐号站长砍帐後,又重新注册来复活 07/06 00:48
497F:→ swattw:然後开始开地图炮,跳针寄信这样 07/06 00:48
498F:→ miroprespoka:一旦姓名确定 直接先找 谢院长做裁示 07/06 00:48
499F:→ swattw:我一路从violation Examination追道NTU 07/06 00:48
500F:→ miroprespoka:并汇同 台大法律顾问 <锺永盛> 先生 提出疑问... 07/06 00:49
501F:→ miroprespoka:并汇同 台大法律顾问 <锺永盛> 先生 提出疑问... 07/06 00:49
502F:→ swattw:现在键盘也不贵啊,为啥不肯换一个勒 07/06 00:49
503F:→ miroprespoka:我想你起诉是必然的....这已经不用讨论 07/06 00:49
504F:→ miroprespoka:我想你起诉是必然的....这已经不用讨论 07/06 00:49
505F:→ swattw:那就赶快去啊,不要只会键盘提告 07/06 00:50
506F:→ miroprespoka:我想你起诉是必然的....这已经不用讨论 07/06 00:50
507F:→ miroprespoka:我想你起诉是必然的....这已经不用讨论 07/06 00:50
508F:推 lukehong:阿不是好几件不起诉了 这麽必然喔 颇喝 07/06 00:50
509F:→ miroprespoka:你要先规划好你未来的人生 07/06 00:50
510F:→ miroprespoka:你要先规划好你未来的人生 07/06 00:50
511F:→ Redwing13:自称小鲁律臭了吗?我前老板法人客户律师费几十万几百万 07/06 00:50
512F:→ Redwing13:在收,我相比鲁多了 07/06 00:50
513F:→ miroprespoka:你要先规划好你未来的人生 至於你的未知"律"照 07/06 00:51
514F:→ swattw:要人家规划未来的人生干嘛,你是他的谁? 07/06 00:51
515F:→ miroprespoka:我会尽我棉力想办法依法 透过申诉 处分之 07/06 00:51
516F:→ miroprespoka:我会尽我棉力想办法依法 透过申诉 处分之 07/06 00:51
517F:→ swattw: ^^^^这是甚麽东西,对谁申诉,申请甚麽处分? 07/06 00:52
518F:推 lukehong:空白键可能顺便修一下 07/06 00:52
519F:→ miroprespoka:我会尽我棉力想办法依法 透过申诉 处分之 07/06 00:52
520F:→ ryokoon:我只知道我不小心昨天点进来LAW板就跟到现在XD 07/06 00:52
521F:→ lukehong:在PttLifeLaw 他已经被瞬杀了XD 07/06 00:53
522F:→ swattw:我先去看看我的板有没有被他发文 07/06 00:53
523F:→ ryokoon:打发时间看看笑笑还不错啦 07/06 00:53
524F:嘘 miroprespoka:<300 万> 就是这数目....... 07/06 00:54
525F:→ miroprespoka:<300 万> 就是这数目....... 07/06 00:54
526F:→ lukehong:真的 顺便练打字跟键盘测试 07/06 00:54
527F:→ miroprespoka:请你先规划好你未来人生..你的对话都是公会申诉依据 07/06 00:55
528F:推 Clyer:这样不算洗板吗… 07/06 00:55
529F:→ lukehong:怎麽算出300万的 真有趣阿 07/06 00:55
530F:→ miroprespoka:请你先规划好你未来人生..你的对话都是公会申诉依据 07/06 00:55
531F:→ miroprespoka:请你先规划好你未来人生..你的对话都是公会申诉依据 07/06 00:55
532F:→ lukehong:要申诉什麽? 真好奇阿 07/06 00:55
534F:→ swattw:这可以教你怎麽使用标点符号,不用谢我 07/06 00:55
535F:→ miroprespoka:鲁律 小鲁律等 现在台北律师公会查政风特别严 07/06 00:56
536F:→ miroprespoka:鲁律 小鲁律等 现在台北律师公会查政风特别严 07/06 00:56
537F:→ lukehong:http://www.pchome.com.tw/ 这里可以买键盘 24小时到货 07/06 00:56
538F:→ swattw:阿人家自称甚麽你也要管,我自称本帅你是不是要向我学校申 07/06 00:56
539F:→ miroprespoka:鲁律 小鲁律等 现在台北律师公会查政风特别严 07/06 00:56
540F:→ lukehong:不用谢我 07/06 00:56
541F:→ swattw:诉,要追回我的毕业证书? 07/06 00:56
542F:→ swattw:lukehong你戳到我笑点了 07/06 00:57
543F:→ lukehong:律师归政风管? 真是太幽默了 07/06 00:57
544F:→ miroprespoka:一味地 诽谤、 强制 他人,将付沉重代价 07/06 00:59
545F:→ miroprespoka:一味地 诽谤、 强制 他人,将付沉重代价 07/06 00:59
546F:→ miroprespoka:一味地 诽谤、 强制 他人,将付沉重代价 07/06 00:59
547F:→ swattw:到底强制你甚麽了,跳针推文还是腿打墙无限loop? 07/06 01:00
548F:→ swattw: 鬼 07/06 01:00
549F:→ miroprespoka: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23/211868.htm 07/06 01:01
550F:→ miroprespoka:请参考............... 07/06 01:01
551F:→ swattw:你踢这个新闻第几遍了-.-,有代表甚麽意义吗? 07/06 01:01
552F:推 lukehong:这参考价值在哪里? 07/06 01:02
553F:→ swattw:我个人认为没有 07/06 01:02
554F:→ lukehong:我也这麽觉得 亏他还PO那麽多次 是要骗点击数吗 07/06 01:03
555F:→ swattw:又不差我们点个几下 07/06 01:03
556F:→ lukehong:法官都可以 忝为乡民了 小小律师自称鲁律 有啥不可XD 07/06 01:04
557F:→ lukehong:搞不懂这要申诉虾毁的 07/06 01:04
558F:推 q135q135:saw大 国考板有什麽是我没跟到吗??好奇~ 07/06 01:05
559F:推 brian5pig:一个大男人也可以自称小妹阿 07/06 01:05
560F:推 swattw:你打错我ID了T^T 07/06 01:06
561F:推 swattw:#1IpgciY8 (Violation) 这篇往下看 07/06 01:08
562F:→ q135q135:拍谢 swa大..是国考板的那一篇呢?? 07/06 01:08
563F:→ swattw:#1IfPBcJQ (L_LifePlan) 这篇是国考版的 07/06 01:09
564F:→ swattw:原文太久已经被删除了,这篇是当初闹板的申请MultiID 07/06 01:09
565F:推 swattw:#1Iidznq4 (ID_Multi) 07/06 01:12
566F:→ swattw:帐号部第一次砍帐号 07/06 01:12
567F:嘘 miroprespoka:这样Swattw的罪刑就明确了..诽谤及个资 07/06 01:12
568F:→ swattw:#1IrVZcGp (ID_Multi) 法务部因为骚扰太严重送帐号部 07/06 01:13
569F:→ swattw:#1JTEv87C (ID_Multi)最後只剩下KAPH98 07/06 01:13
570F:→ miroprespoka:我真的觉得 很多人 程度 真的有够差...触法不自知 07/06 01:13
571F:→ miroprespoka:我真的觉得 很多人 程度 真的有够差...触法不自知 07/06 01:13
572F:→ miroprespoka:我真的觉得 很多人 程度 真的有够差...触法不自知 07/06 01:13
573F:→ lukehong:毁谤什麽? 不就是在讨论公共事务 有人违反规定被砍帐号 07/06 01:13
574F:→ swattw:好啦,我时间很多,记得赶快来 07/06 01:13
575F:→ lukehong:这毁谤什麽? 07/06 01:14
576F:→ miroprespoka:哀.....swattw应该是 30万的民事赔偿 07/06 01:14
577F:→ miroprespoka:哀.....swattw应该是 30万的民事赔偿 07/06 01:14
578F:→ lukehong:所以 上开因为骚扰而被砍的帐号 都是台大黄先生的帐号? 07/06 01:14
579F:→ lukehong:请黄先生确认 如果不确认 请改姓母姓 以此公证 07/06 01:15
580F:→ miroprespoka:可以请他请Redwing13去问 "文"从周 法官 07/06 01:15
581F:→ miroprespoka:可以请他请Redwing13去问 "文"从周 法官 07/06 01:15
582F:→ lukehong:怎麽又改姓吴了 先去PC-home买个新键盘好吗? 07/06 01:15
583F:→ lukehong:到底是文还是吴阿 07/06 01:15
584F:推 brian5pig:光我的黑名单10个帐号就都是同一个人了 07/06 01:15
585F:推 swattw:你记得赶快真的去提告,我贴了Ptt的判决 07/06 01:15
586F:→ miroprespoka:乾脆讲 社会上发生的坏事 都是 <台大黄先生>做的 07/06 01:16
587F:→ brian5pig:我不说是谁!! 07/06 01:16
588F:→ miroprespoka:乾脆讲 社会上发生的坏事 都是 <台大黄先生>做的 07/06 01:16
589F:→ miroprespoka:乾脆讲 社会上发生的坏事 都是 <台大黄先生>做的 07/06 01:16
590F:→ swattw:根据新式标点符号 台大黄先生是一本书还是一篇文章? 07/06 01:16
591F:→ swattw:我查不到这本书欸 07/06 01:16
592F:→ miroprespoka:这个不是诽谤罪 是? 07/06 01:16
593F:→ lukehong:我们可没这样讲喔 我们只是讨论台大窃盗案件 07/06 01:16
594F:→ miroprespoka:这个不是诽谤罪 是? 07/06 01:16
595F:→ brian5pig:乾脆讲 所有ptt的人都想妨害黄先生名誉好了 07/06 01:16
596F:→ lukehong:所以 你跟台大窃盗案件的黄先生到底有什麽关系阿? 07/06 01:17
597F:→ swattw:讨论案件 07/06 01:17
598F:→ miroprespoka:30 万 我会对swa版主 诉请30万赔偿 07/06 01:17
599F:→ miroprespoka:30 万 我会对swa版主 诉请30万赔偿 07/06 01:17
600F:→ miroprespoka:30 万 我会对swa版主 诉请30万赔偿 07/06 01:17
601F:→ swattw:诽谤不是刑法吗?你怎麽对我提赔偿? 07/06 01:17
602F:→ brian5pig:要讲几遍 要到钱再拿来说嘴 很难? 07/06 01:18
603F:→ lukehong:你到底要告民事还是刑事阿? 07/06 01:18
604F:→ lukehong:刑事都没起诉的话 你可是没得附民的 07/06 01:19
605F:→ lukehong:然後 就超过时效了~~ 颗颗 到时候记得提起五亿的赔偿喔 07/06 01:20
606F:推 swattw:好晚了@@ 07/06 01:22
607F:→ miroprespoka:30 万 我会对swa版主 诉请30万赔偿 07/06 01:22
608F:→ swattw:你隔了五分钟的推文还是一样欸 07/06 01:22
609F:→ swattw:是不是网路有延迟 07/06 01:22
610F:→ miroprespoka:你这就是 <诽谤> 我你的部分可以先直接裁判 07/06 01:23
611F:→ miroprespoka:你程度差 听不懂我的意思.....~~~ 07/06 01:24
612F:→ swattw:好好好我程度差 07/06 01:24
613F:→ swattw:你要怎麽裁判啊,你到底是要走刑法还是民法? 07/06 01:24
614F:→ lukehong:直接裁判是哪招XD 07/06 01:26
615F:→ swattw:内心小法院 07/06 01:27
616F:→ miroprespoka:140.112.24 等网址 已经查核 ...此部分为校内行政 07/06 01:40
617F:→ miroprespoka:将查明是否有网址被滥用 被违法登入该电脑使用 07/06 01:40
618F:→ miroprespoka:140.112.24 等网址 已经查核 ...此部分为校内行政 07/06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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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F:推 lukehong:阿就VPN的网段是要查什麽啦XD 07/06 01:43
622F:→ lukehong:听闻黄先生双修电机法律 这种程度...? 07/06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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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F:推 chickengoge:读书会自编的法条要去哪查阿? 07/06 04:07
626F:推 MarsET:这整个超级好笑XDDDDD 07/06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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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F:嘘 miroprespoka:http://ppt.cc/AFuG http://ppt.cc/frLF 参考 07/06 04:46
635F:→ miroprespoka:上揭案件为一103年 <北检美女检察官> 所起诉案件 07/06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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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F:→ miroprespoka:将对R等诸生提出 300万 民事赔偿 07/06 04:58
643F:→ KKyosuke:哈哈哈哈哈 07/06 05:39
644F:推 KKyosuke:记得要跟人家讨三百万之前要先拿三万块出来当裁判费喔 07/06 05:43
645F:嘘 miroprespoka:五项罪嫌, 请参考 楼下 07/06 05:58
647F:推 BRANFORD:抓马 24小时无休 随时有新戏 07/06 06:58
648F:嘘 miroprespoka:如同 北检 陈平萍 美女检座 为<读书会>成员推崇 07/06 07:28
649F:推 swattw:键盘空白键又坏了 07/06 07:36
650F:推 brian5pig:贴这个起诉书在版上~把法庭上的事情公开讲,我觉得黄先生 07/06 09:15
651F:→ brian5pig:有故意昭示同学让人家知道做了很多事,极不妥当 07/06 09:15
652F:→ brian5pig:判决不是用来打压人, 这样做很不道德 07/06 09:15
653F:→ Redwing13:赞美阿卡拉特,圣战永不止息wwww 07/06 09:15
654F:→ brian5pig:"贴文"跟redwing有何关系? 跟美不美女有何关系? 07/06 09:16
655F:→ brian5pig:为何黄先生要贴那摸多篇,真让人看了替被告难过 07/06 09:17
656F:→ brian5pig:美女检察官是哪一位? 真名如板上? 很美吗? 07/06 09:17
657F:推 volkov: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爱跳针 07/06 09:49
658F:→ Redwing13:对了,敬爱的 [ 黄先生],法务部律师系统,用你本名查 07/06 10:32
659F:→ Redwing13:无结果,跟你私信自称同道有出入,可否释疑 07/06 10:32
660F:推 lukehong:m大说是同道 那可否提供证明文件呢? 07/06 11:32
661F:→ alawyer:三万块不够付裁判费的,要付三万零七百元。 07/06 13:19
662F:→ Redwing13:a大也来搂XD 07/06 13:20
663F:推 q135q135:a大也来看热闹了哦 呵 07/06 14:09
664F:→ alawyer:ㄜ,假日加班就加减看...:D 07/06 14:11
665F:推 q135q135:我好几天就用律师系统查过了 的确没有黄同学这位律师XD 07/06 15:05
666F:推 babylina:咦他一个多月前的站内信是和我说他女朋友是律师耶 07/06 17:34
667F:→ babylina:还说她是b97的要我去认亲(?) 07/06 17:36
668F:→ miroprespoka:Red[自称律师案]相关文章及<轨迹>,循依法做 [公证] 07/07 05:14
669F:→ miroprespoka:并 [依][中华民国 法律] 提出 五 项刑事告诉 07/07 05:15
670F:→ miroprespoka:@140.112.24 IP@将提报NTU 依法对其查核使用权 07/07 05:15
671F:→ miroprespoka:版友发言请自重, 触法者一律依法严办 严惩 07/07 05:15
关於M网友冒称律师,并称有司律集团及案源,将依相关法令检讨是否有告发之必要 如有网友因信其为律师,而委托案件并交付财物予该网友,请与本鲁律联络 [相关犯罪证据]或可供<检座>*参考*/谢谢/ ※ 编辑: Redwing13 (31.186.102.122), 07/07/2014 10:36:47
672F:→ miroprespoka:非常欢迎..此部分篇文 已提起公证.. 07/07 12:19
673F:推 lukehong:公证?自称己公证是不是要出示一下<公证>人证明* 07/07 12:40
674F:→ miroprespoka:本年度司律界的奇闻..[140.112.24 自称律师案]!!! 07/07 13:15
675F:→ miroprespoka:本年度司律界的奇闻..[140.112.24 自称律师案]!!! 07/0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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