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INGG (翱翔的天空)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这样的fire我可以争取什麽权利吗?
时间Thu Jul 4 22:34:20 2013
各位板大好!小的不才,4月1日换到目前这间公司上班,应徵时的确有说空闲时要帮忙
捡货、打包、进货时点货、接听电话、招呼客人与量取物品.....我应徵的是送货!
p.s. 公司主要做油封等五金进口的贸易商
很不幸的在上星六(6/30)老板娘叫我到一旁说:她觉得我来3个月,对於产品也不是很熟悉
,有时也会捡错货、送东西的路线也不能独自规划(我也只是会问她或业务一下说:xx有没
有赶,或是问业务说我这样排的顺序ok吗?偶而会问业务说你觉得到那里走xx路线会不会比
较快)她说我这样造成业务的困扰,让业务感觉绑手绑脚的!@@ 偶而会送错家\ /
反正就是说老板的意思是要我做到6/15 !然後我就问业务说那这样是?
他说就是到7/15啦!因为公司先讲让你有时间可以在去找其他工作= =
然後到了今天早上,业务说老板娘有拿离职单要给我写,放在他那等等拿给我。
不过我目前还压在抽屉没写!想请问各位较法律的:
1.我该写离职单吗?
2.我有什麽权利可以争取的吗?
3.又该如何争取呢?
P.S.其实那间公司也没很好啦!只是比22K好些些
感谢大家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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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4.95.42
1F:推 depravity:相当於4.375天薪水的资遣费+715当日结清工资 07/05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