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shwensin (不放弃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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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强制险理赔需等法院判决及被保险人同意?
时间Mon Mar 18 22:23:38 2013
大家好,小弟家母去年2月车祸,
家母骑机车被肇事者骑机车撞伤,
对方肇责100%,被判了三个月徒刑;
又经过漫长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後,
在前几天(3/15)收到民事判决了。
问题的前情提要:
小弟在今年2月7日寄送相关证明文件给泰安产物保险(对方保的公司),
於3/4电话询问泰安的理赔专员,
电话中对方说理赔金额已算出,约4万余元,
但仍缺部分文件需补齐;
小弟於3/4当天把所需文件寄出,於3/12又致电一次泰安理赔专员,
电话中对方告知所需文件已收到(都补齐了),
但因「我们法院民事判决结果不知是否包含强制险,所以暂不能理赔;
必须在保险公司收到判决书影本後,才能决定是否理赔;
若判决书有注记不含强制险的话,就能理赔。
但若未注记"不含强制险"的话,
则代表包含,包含的话,强制险的保险金若要理赔,
则必须:
1.先问过被保险人(即肇事者)是否同意让被害人请领,
2.若被保险人同意的话,还要请被保险人签立切结书後,
方可理赔。
3.从徵询被保险人同意到被保险人签立切结书寄回保险公司的话,
保守估计作业时间要三个星期。
又,小弟追问该理赔专员,此行为是依据何法律?
该理赔专员回答:依据强制保险法第31条及第32条。
隔一日(3/13),小弟父亲打了泰安申诉电话後,
该理赔专员来电告知,他已先打了电话问过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说同意让被害人请领,然後接下来会寄切结书
给被保险人,只要被保险人寄回切结书,强制险保险金
就会给被害人。
问题点在於:
1.强制险第31条是:
「被保险汽车发生汽车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已为一部
之赔偿者,保险人仅於本法规定之保险金额扣除该赔
偿金额之余额范围内,负给付责任。但请求权人与被
保险人约定不得扣除者,从其约定。」
从条文来看,第31条的但书是「..."已"为一部之赔偿者...」,
小弟已经多次跟该理赔专员提及,从头至今,家母未曾获得
被保险人的任何一毛赔偿。
为何家母强制险理赔不能适用:
「在请求权人交齐相关证明文件之次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交付保险金」这条款?
2.强制险第32条是:
「保险人依本法规定所为之保险给付,视为被保险人
损害赔偿金额之一部分;被保险人受赔偿请求时,
得扣除之。」
这条小弟的解读是,法院的判决中,若被害人已领过强制险保险金,
则和解金应该扣除已领的强制险保险金;若未领取强制险保险金,
则是在被害人领了强制险保险金之後,
剩余因强制险额度不够(如:>20万),
或因强制险不赔偿的部分则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
小弟纳闷的是,在程序上,保险公司可以先扣住强制险保险金不给,
然後等待收到判决影本,再经被保险人同意且签立切结书後,
再给予强制险保险金??
又,倘若被保险人不同意或不愿签立切结书又是何种情况?
若保险公司程序正确,那麽强制险中:「受害人可跳过加害人,
不必先与加害人和解,即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条是
是只有没有经过诉讼程序的人可以适用?? 一旦进行诉讼,
就变成:「受害人不可跳过加害人,必须与加害人达成和解,
才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3.小弟网路看了一些文章,似乎有人遇过小弟类似的困扰,
解答似乎不一,小弟发信问过中华民国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
对方回函如下:
「汽车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确认本次意外事故後,
即可检具相关资料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强制险理赔,
无须等待判决及被保险人同意,但任意责任险则须等判决
确定或双方在保险公司同意金额内达成和解後才予理赔。
中华民国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
汽车险委员会 徐 O 辉 敬上」
请问,由中华民国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回答应该够正确了吧?
若正确的话,请问我该怎样做,才能让泰安产物保公司不必
等收到被保险人切结书後,就立即拨款给家母??
因该理赔专员说过:「从徵询被保险人同意到被保险人签立切
结书寄回保险公司的话,保守估计作业时间要三个星期。」
其中,徵询不过几分钟,但加上书信往返却要三周??
小弟还是不懂这中间在拖甚麽??
以上,感谢大家看完小弟冗长、排版又不佳的文章,
也恳请大家帮小弟出个主意,感激不尽!!(三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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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72.106
※ 编辑: freshwensin 来自: 61.62.72.106 (03/18 22:25)
※ 编辑: freshwensin 来自: 61.62.72.106 (03/18 22:30)
1F:推 depravity:安泰坚持的话 你不会有比等判决更快的办法 03/18 22:35
2F:→ depravity:除非你觉得告安泰这後起之诉会比较快落幕 03/18 22:35
3F:→ freshwensin:谢谢d大,但小弟不懂,为何泰安可以定那麽多规则? 03/18 22:38
4F:→ depravity:让你等她告她总比钱发两份 到时候换她要告人简单 03/18 23:46
5F:→ freshwensin:d大抱歉,小弟驽钝,请问前句您指的要等谁告谁@@? 03/19 00:00
6F:→ freshwensin:而後句是指若发两份钱,变成泰安要告被保险人? 03/19 00:00
7F:→ freshwensin:又,家母请领强制险只能一次,发第二次钱是发给谁@@? 03/19 00:00
8F:推 depravity:抱歉我中文不好 不知道该怎麽解释 SORRY 03/19 00:22
9F:→ freshwensin:d大抱歉,让您不悦了,小弟是真不懂,并非故作不懂^^" 03/19 00:31
10F:推 depravity:我没有不悦 只是不知道怎麽解释而已 = = 03/19 11:33
11F:→ ocean11:说穿了安泰就是怕麻烦 03/19 12:21
12F:推 depravity:还吃定你比她更怕 XD 03/19 12:36
13F:→ ichbinryder:可能是代位权的问题吧 03/19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