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CO (雷)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朋友与人发生争执 对方动手
时间Fri Nov 4 18:38:54 2011
全程刚好我都亲眼目睹到
双方是都在百货公司站柜的人员 属於化妆品
会於手扶梯发放试用品 以招揽客人
A 我朋友 女性 B对方 男性
A和B平常算是还OK的朋友 会开开小玩笑
A当时在手扶梯 做他的工作 发放面膜给客人
B这时在他後面偷偷摸摸的 想要挤他们家给客人试用的乳液 弄在我朋友头发上
第一次 他没成功 之後 他硬是不放弃 再弄一次 这次就有弄一些乳液在他头发上
A气不过 就也去挤了些乳液 打算弄在B身上 但这时B就跑到不知道哪边去了
A很不高兴 但也见不到人
就将乳液 弄在B公司的名单上(形式上的名单 就是若客人来试用 签名在上面的东西)
之後B回来 就也很不爽 双方就口唇交战了一下
中间这边我没仔细听 以为他们还在开玩笑 最後就越来越大声
我朋友A坚持要B道歉才要帮他把乳液擦掉 B不道歉 还一附耍老大 问A擦还是不擦
我朋友很有水准的 一直说 你道歉我就擦 B还在跳针 擦还是不擦
之後 我就看到B动手打了我朋友一拳
这样可以告他伤害吗? 或是有甚麽办法让他得到教训呢
玩笑是他要开的 最後自己又恼怒 我朋友也很不开心 所以上来跟大家请教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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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40.30.85
1F:→ MTBSsales:有第三者人看到, 打巴掌的话也算公然侮辱,那一拳算嘛? 11/04 21:12
2F:推 phantomli:看犯意跟犯行,随着打的部位不同、情境不同,心里的念头 11/04 21:15
3F:→ phantomli:不同,挥一拳有可能是杀人、伤害、加重公然侮辱或无刑法 11/04 21:15
4F:→ phantomli:意义之举动。若兼而有之(想打人也想给他难堪),就想像 11/04 21:16
5F:→ phantomli:竞合从较重的普通伤害罪~加重公然侮辱通常是在不成立伤 11/04 21:17
6F:→ phantomli:害的情况(EX打巴掌)才有机会冒出头来~ 11/04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