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kuryo (六仔)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我到底算不算试用期...
时间Fri Sep 16 03:33:40 2011
是这样的
因为现在工作的地方是以前工读的地方
当初跟老板说我想回去的时候 过几天他就答应我了
然後我跟他说我七月初才领毕业证书 领到会通知他再麻烦他签约
他也答应了 然後也叫我先来工作
我6/15去工作
7/5领到毕业证书
也马上告知老板说我领毕业证书罗~
但是他也没有准备合约给我
一直到7/30我才签到合约(也是在那天才知道公司榜约两年)
但是当天签约时 他就要我在合约写上6/15
当时心想也好不然试用期还要再多等一个多月
结果工作到现在刚好满三个月了
就是在今天我所有累积的压力才一次爆发= =
真的让我颇想离职的FU(原因很多....)
但是看了工作内容
如果正值人员因故辞职 得赔偿三万元 然後交接三个月才可以走(否则要赔十万)
不过!!
如果是试用期间 只要在1个月前提出 然後赔偿试用期间一半薪资 就可以离职
(当然这些事情也是等到我7/30签约那天我才知道)
但是
因为我签约的时间性问题
这样会不会构成我不知道详细合约内容却履行了一个多月呢???
现在我不知道我这份合约到底有没有问题...
麻烦指教指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9.214.165
1F:推 phantomli:有做在职训练或其他吗?公司绑约的原因?职务性质为何? 09/16 08:17
2F:→ phantomli:以上,均会影响到原PO契约中关於绑约违约金、交接期间等 09/16 08:18
3F:→ phantomli:条款是否有效,从来文尚乏资料可供判断。另纵於7/30签约 09/16 08:19
4F:→ phantomli:,但劳动关系确实从6/15开始,将契约始期回溯并无不妥, 09/16 08:20
5F:→ phantomli:且签约时即已知上述条款,并无受诈术影响,或公司嗣後增 09/16 08:21
6F:→ phantomli:加原契约所无之限制。而且,纵以7/30计算始期,现已逾30 09/16 08:22
7F:→ phantomli:日试用期(是吧?)总之,与其争执这个,不如从根本把契 09/16 08:22
8F:→ phantomli:约中上述条款的效力打掉,不是更直接~ 09/16 08:23
我是英文助教 基本上就是同事敎我怎麽工作
专业的在职训练是没有的
之前暑假时公司有让我们上过三堂(一堂一小时的英文课)
绑约我觉得是怕老师流动率太高 学生家长会疑惑
我的试用期是三个月~
再加上我是看到合约当天(也就是7/30)才知道工作合约的详细条款
像是绑约两年 + 辞职约款等 也都是当天才知道
※ 编辑: sakuryo 来自: 111.249.219.110 (09/16 11:32)
9F:推 depravity:你看到时可以不签走人 = = 09/16 12:12
10F:→ depravity:约是签来守的不是签来想办法违的 = = 09/16 12:12
11F:推 phantomli:就算你是当天才知道,你也同意了:1.绑约条款、2.契约始 09/16 12:19
12F:→ phantomli:期,所以再主张试用期的实益不大。 09/16 12:20
13F:→ phantomli:现在最多就是:1.跟老板谈,不照合约走。2.应是违约,然 09/16 12:20
14F:→ phantomli:後主张条款违反劳基法而无效,或有效,但请法院酌减违约 09/16 12:21
15F:→ phantomli:金。 09/16 12:21
16F:→ phantomli:本件的工作属性,能否达到认为该条款必然无效,坦白讲, 09/16 12:22
17F:→ phantomli:可以争执的空间很大。只能跟你说,会有风险~ 09/16 12:23
18F:推 depravity:这老板一定没请律师看合约换个说法有效的机会大多了 XD 09/16 12:36
此话怎讲?
※ 编辑: sakuryo 来自: 111.249.219.110 (09/16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