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SuHu (粉苏湖)
看板LAW
标题[讨论] 实务界对於名誉权的保障不及於虚拟人格
时间Fri Aug 19 18:27:42 2011
"实务界对於名誉权的保障不及於虚拟人格"
在本版许多文章看到这句话
本人对这句话有疑问
恰逢这几天在脸书某公开社团也有网友对本人有不雅 辱骂字眼
本人是用姓名 XXX(非本人姓名) 在某文章下推文
遭受其他网友以不雅 辱骂字眼回应
请问是不是无法成立"人身攻击"或"侮辱罪"或者其他相关罪名
本人对於标题那句话的认知是如此
是否本人认知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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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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