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eker0625 (微笑的艾萨克)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订婚後却不想结婚
时间Fri Mar 25 10:07:13 2011
如题
男方女方已经有订婚仪式
婚纱.喜饼.等等都已经挑好了
现在只差结婚这个步骤
可是女方现在反悔了
想要提出解除婚约的请求
所以当初那些因订定婚约而为赠与者
都会全数归还男方
这样男方是否还可以依照民法977-979条
请求女方给予赔偿?
这个赔偿的范围包含
聘金利息?喜饼钱?婚纱钱?其他?
另外如果男方不要求赔偿
是否需要写立什麽协议书??
谢谢观赏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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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86.76
1F:推 winterrain:应该是违反婚约 并非解除婚约 民法978以下 03/25 12:45
2F:→ winterrain:你讲的通通都可以请求 还有慰抚金喔 03/2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