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
看板LAW
标题[请益] 关於人事保证
时间Wed Sep 15 17:46:58 2010
刚刚公司交付了一份新的人事保证书给我,但越看越不舒服,
其中有个部份:
需保证被保证人於解顾或辞退时,按公司规定办妥移交手续,
无条件自行离职,绝不要求任何补偿,如有任何纠葛,
当由本连带保证人负责解决。
想请教几个问题:
1、此条款是否违法。
是否等於公司可以任意辞退员工而不需负责。有效吗?
2、要求连带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否有效。
3、本人之保人先前所附保证书未满三年,是否可以拒签此保证书,而以前份保证书为保证。
4、公司要求连保人附1份身分证影本,
但主管要求我附两份影本,
我们是都会在影本上附注XX事项专用。
但多出来这一份是否会造成问题。
5、此保证书未加盖公司印,可否视为证据?
6、不离职能拒签本保证书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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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过於人世本来就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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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9.38.197
※ 编辑: meblessme 来自: 211.79.38.197 (09/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