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111102 (期待下一个天亮)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肇事逃逸是否构成不作为
时间Fri Aug 13 21:34:28 2010
车祸的肇事者肇事逃逸
在实例中,为甚麽很少被判"不作为杀人"(如果被害人死亡)
刑法15条不作为犯第2项:造成危险结果之行为人,有义务防止事情发生
主观上即使没有"直接故意",也有"间接故意"
为甚麽往往看到车祸肇事逃逸的人
可是往往都被轻判
--
没有所谓的好或不好
只有适不适合自己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25.185
1F:→ rock0807:你讲轻判 很抽象喔 08/13 21:53
2F:推 lovewait:这样很难界定你想讲啥 不然反问你过失致死两年算重还轻? 08/13 22:36
轻.一条人命才两年,看了林山田老师的刑法各罪论他也觉得过失致死两年太轻.
3F:推 Eternalwing:因为是纯正不作为, 所以会被判遗弃致死而非杀人罪 08/14 01:04
不纯正不作为吧!?
4F:推 hoboks:要先界定是遗弃故意或是杀人故意 只有遗弃故意的话 就不用 08/14 01:10
5F:→ hoboks:论杀人罪 08/14 01:10
为甚麽不能推论有间接杀人故意呢?
因为预见,被害人受伤不去救他,可能会有死亡的结果
(刑法13条第2项:对於构成犯罪之事实,预见且不违背其本意以故意论。)
6F:推 loveswim:我觉得检方或法官会去衡量你认不认识被害人或有无关系吧 08/14 01:11
不认识的话也会有杀人故意吧!
7F:推 mybluestyle:是否是以此不作为与有杀人故意之作为之间具有等价关系 08/14 02:46
8F:→ mybluestyle:而始认定此不作为有行为之侵害性与违法性而论杀人罪? 08/14 02:46
※ 编辑: k111102 来自: 218.165.28.227 (08/14 10:13)
9F:推 hoboks:有杀人的未必故意 当然就论271了 08/14 13:44
10F:→ hoboks:某些驾驶者只是心里害怕 想丢着赶快跑 未必是想杀人 08/14 13:45
11F:→ hoboks:所以才会有遗弃故意的情况 08/14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