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mg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务员不收任何好处而图利他人,也算犯罪吗
时间Fri Aug 13 08:20:16 2010
指的是刑法或贪污治罪条例。
依照现行法条,如果公务员自己没收任何好处,但行使职权上让其他人获得非法利益。
这样会触犯相关刑事法法条吗?还是只是单纯行政违法受行政惩戒而已?
我从图书馆借到的是很旧的刑法分则,以前的旧法,实务认为上述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但後来不管刑法或贪污治罪条例修法以後,上述问题的答案还是肯定的吗?
还是说已经限缩成为公务员一定要得到某种好处才算?完全不收任何好处,就不会犯法?
感谢说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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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ormg 来自: 140.112.4.183 (08/1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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