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pzm70413 (POWERMAN)
看板LAW
标题[问题]请问会计 业务侵占认定条件
时间Tue Aug 10 00:35:24 2010
时间:99/08/09 早上0900
地点:五股某公司
事件:
08/06(五)请假未上班,下午1530发短讯告知公司要离职,事情就开始发生
08/09(一)早上0900到公司上班,发现11万现金被偷窃,移交帐目被串改
,有留下改过痕迹,有贴透明胶带,抽屉被翻过,但周五公司无人告知,金钱遗失
,现金共有23万,12万还在,11万被偷窃,在1100左右打电话报警处理,
但警察只针对业务侵占一案,进行笔录,金钱失窃一案并未处理~
也没进行现场采证
请问
1.业务侵占成立条件?
2.公司金钱遗失可否报警处理?
3.伪造文书罪成立条件?
4.警察处理程序是否失当?
5.要如何自救?
PS:小女子是善良老百姓,无端被卷入业务侵占案希望有好心人出手相救
感谢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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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2.2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