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aky528 (123546789)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劳基法 企业实习问题
时间Mon Aug 9 16:19:42 2010
各位大哥大姐你们好,因为我并没有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所以想请教各位,烦请各位给
小弟我一些意见,谢谢!!!!
我是从7/5日~8/13号因为学校课程要求在一家中小型企业实习,为期共30天,中间
有请假1天所以变成29天,这家公司大概4年前也有过实习生,但是这几年直到我
之前都没有实习生了。
我是因为我爸在这家公司上班所以才进来实习,在实习之前老板娘有问我爸薪
资要如何计算,我爸就跟老板娘说依照先前公司实习生的薪资计算就好,详细的数
字也不太清楚,但是问题来了,在前几天的时候会计小姐跟我爸说:「你儿子没有
薪资耶」
在这过後我有去查询劳基法相关规定,根据劳基法第八章第65条所说:
「雇主招收技术生时,须与技术生签订书面训练契约一式三份,订明训练项目、
训练期限、膳宿负担、生活津贴、相关教学、劳工保险、结业证明、契约生效与
解除之条件及其他有关双方权利、义务事项,由当事人分执,并送主管机关备案。
前项技术生如为未成年人,其训练契约,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 」
可是我在进来公司实习之前并没有签订上述条文所说的内容,有点算是我爸跟老板
之间口头答应讲好而已,但是我确定的是我手上握有1.训练项目、2.训练期限、3.
相关教学、4.结业证明这四项,因为这四项资讯是必须缴回学校的,如果要是到最
後公司没有给付我薪资,那我可以跟公司据理力争吗??
排版乱的话请见谅,谢谢看完内文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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