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ging1 (jud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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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车祸] 调解成功後,对方依旧提起诉讼。
时间Sat Aug 7 22:14:25 2010
※ [本文转录自 PttLifeLaw 看板 #1CNMWsMX ]
作者: judging1 (judging)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车祸] 调解成功後,对方依旧提起诉讼。
时间: Sat Aug 7 22:05:40 2010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0年1月27号上午8点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轻微脑震荡,四肢有擦伤,住急诊观察一天後出院(对方为74岁老年人)。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无健保。
我方有机车强制险,有通知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绿灯刚过路口,机车左前方擦撞到对方脚踏车後轮右侧。
我在慢车道行驶,对方由快车道向右切才会擦撞到机车左前方。
六、问题:
背景: 1.已经在三月底经由调解委员会和解,法院也核定此份调解书。
2.对方出院时是由我方办理,并付清医药费(因对方无健保之故高达12000元)。
後续医药费是由对方自行请领强制险(此为调解书内容)。
3.对方疑似强制险请领到的钱太少,於七月时提出撤销调解之诉(民事,法院核定後超过30天提出)
,过失伤害之诉(刑事)。
1. 想请教的是,若调解仍然成立的话,当法院判决过失伤害罪成立(已在侦查庭作笔录时认罪)时还是要民事赔偿吗。
附注: 由於对方求偿九万块,但所提的医疗单据都是在车祸两个月後开立的诊断证明,保险公司认为没有因果关系
,加上没健保最後才赔一千多块而已。目前家人是打算在撤销调解之诉的第二庭赔给对方2~3万达成和解
,反之,就得继续缠斗下去了,想请教各位的意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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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15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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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cya:民事调解成立且经法院核定後,刑事部分对方亦已不得再提告诉 08/08 00:07
2F:→ hcya:(乡镇市调解条例27条第1项),这部分您可以不用担心~ 08/08 00:08
3F:推 hcya:另,对方既已逾期提出,撤销调解之诉也会被驳回,也许不用向 08/08 00:11
4F:→ hcya:乱切马路又不守信用的人低头? 08/08 00:11
5F:→ hcya:修正一下,三十天是於核定送达对方时开始算,有没有超过您还 08/08 00:20
6F:→ hcya:要再确定一下。不过如果只是觉得钱少并不构成撤销的理由~ 08/0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