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sa41 (无拘无束的自由)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车祸纠纷
时间Sat Aug 7 10:36:47 2010
各位好
请问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
因为在外岛发生车祸纠纷
(对方无照驾驶 且高速失控撞到对向车道的我 导致两台机车毁损 我和朋友都擦伤)
当时对方亲友态度傲慢不想赔偿
当地警察说我们可以回本岛再谈和解
回来本岛後 想要连络对方谈机车的赔偿金问题
但当地警察给的联单上只有肇事者妈妈的手机
对方又都不接电话
那我下一步应该怎麽作 才有办法让对方出面呢
难道只有走法律途径嘛? 主要是希望能够和解收场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22.2.127
1F:推 Beijingman:有擦伤可以告过失伤害了,可以把诉讼地改回本岛吗 08/07 10:43
2F:→ Beijingman:让对方台澎间飞机坐的爽爽的 08/07 10:43
3F:→ hunder:其实可以先去区公所申请调解~~不行就只能诉讼了 08/07 10:45
4F:→ hunder:毕竟你说他不出面~~ 08/07 10:45
5F:→ sasa41:对方跟我住不同县市 那我应该去哪边申请比较恰当? 08/07 10:48
6F:→ sasa41:当地警察说可以直接在本岛提告即可 08/07 10:52
7F:→ wkz:对方都不理的话,申请哪边都一样,他还是不出席啊。去提告吧.. 08/07 19:50
8F:推 hcya:调解 或刑事告诉 都是以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定管辖,所以可能 08/08 00:13
9F:→ hcya:还是得跑一趟外岛喔? 08/08 00:14
10F:推 Beijingman:所以照楼上意思,原po还是得去外岛告他罗? 08/09 10:06
11F:推 hcya:应该这样说比较精确,管辖权在澎湖地院,但未必不能在本岛派 08/09 12:31
12F:→ hcya:出所提告,做完笔录後再把案件移送过去。而之後出庭的话,看 08/09 12:32
13F:→ hcya:有没有远距讯问设备,有的话也许可以不用跑去外岛。 08/09 12:32
14F:→ hcya:(sorry修正一下,原po只说外岛没说是澎湖^^") 08/09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