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ur123 (艾尔一二三)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侦查庭结束准备移交法院,对方又去申请调解?
时间Fri Aug 6 00:49:00 2010
之前车祸,对方错(他还吃交通罚单),而且我跟女友都受伤
然後我就按照程序,一个月就申请调解(因为他死不认错)
当然也顺便去法院告过失伤害(因为他摆烂)
我人暑假在台北 车祸在台中,所以什麽事都在台中处理
结果调解委员会他缺席,而且没请假
所以区公所开出调解不成立证明书:上面是写他未到
凑巧
调解会的当天中午
法院的传票寄到
当天晚上6点 我猜他回家收信看到传票,腿软
马上打给我(之前完全没打过一通电话)
他说: 他今天才收信,才发现调解会是今天耶~~~ (挖赛 阿你家是10天不收信箱的阿)
以上他摆烂的过程我就不详述
已车祸的过程来说
车祸发生後:我两次跟他开出条件,陪眼镜跟机车,他拒绝
一个月後的调解会:他无故缺席,没请假
如今侦查庭已经开完
在侦查庭上,他当庭认罪
检察官有问他:你该怎麽避免这场过失,他也回答了 (检察官可没问我这个问题)
可能是我几乎对100%吧
现在问题来了
在检察官移送我的诉状给刑事法院的期间
对方又跑去申请法院调解会
然後他打电话过来,也不谈和解金额的问题
就说要找公平公正的地方谈,就是法院调解会
而我人在台北 每次车祸都去台中处理
真的很烦,明明就他摆烂
而且在电话中都不先谈和解问题,去法院调解一次就能成功? 我是不相信
我觉得照程序走
他已经错过调解会了,已经走入刑事案件的程序
他又反过来申请调解会,是不是颠倒啦?
连电话中都不跟我谈,又要我跑台中才能谈?
如果我不爽去的话
会不会怎样?
例如到最後法官一看,他调解会未到一次,我也未到一次
然後跟诚意有关系之类的,会影响到和解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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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51.99
1F:推 hcya:你从台北不便一直跑台中是很合理的理由 何况调解本来就没有强 08/06 01:09
2F:→ hcya:制性 您不愿意去就不用去没关系 可以於法庭上再谈~ 08/06 01:10
3F:→ Rhadamanthuz:"假设" 法院发给你的传票 上面的庭类 写调解 08/06 01:14
4F:→ Rhadamanthuz:你可以用书类写信给法官 表示你不愿意调解 或愿意 08/06 01:15
5F:→ Rhadamanthuz:接受的金额并附上帐号,或其他关於调解的陈述... 08/06 01:16
6F:→ Rhadamanthuz:法官看了你的信之後,应该会明白你对调解上的态度... 08/06 01:19
7F:→ Rhadamanthuz:至於将来是否会再以证人或告诉人,甚或不再传唤,版 08/06 01:20
8F:→ Rhadamanthuz:友无法在此预设承审法官的立场,告诉你切确答案.发展. 08/06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