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mboolove (失意男)
看板LAW
标题[讨论] 因违规停车未取缔导致车祸之国赔探讨
时间Wed Aug 4 10:32:25 2010
目前手上有一个国赔案例研讨
因为不知道该从如何下手,想请问各位是否可以用法律的用语来解读
案件内容略述如下:
有位女士骑乘机车,因行经一转弯处要右转
而在右转过去有一区块有一些违规停放的机车
该女士称为闪避这些违规停放的机车
在右线车道和一货车擦撞
进而导致她受伤而中度残障
现在这位女士提出这一条要申请国赔
第三条
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损害者,国家应负损害
赔偿责任。
前项情形,就损害原因有应负责任之人时,赔偿义务机关对之有求偿权。
指称警方因未取缔违规车辆,导致她为闪避这些违规停放的车辆
而和也在右线道行驶的货车擦撞而导致受伤
但是疑点如下:
1.撞击点在右线车道上,离那些违规停放的机车有距离,也不是在转弯处。
2.中度残障手册上类别是精神。
想说不知道各位如何用法律用语从警方和当事人两个角度来切入
希望大家可以解答,多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70.252
1F:→ wkz:反射利益不得争讼,无国赔适用。 08/04 20:49
2F:→ wkz:不然警察法2+国赔法2,那国家就赔到破产了。 08/04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