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klun (曾灶财)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骂人「卑劣」是否构成公然侮辱
时间Sat Jul 31 17:55:17 2010
最近因我告了某人公然侮辱 而双方彼此在答辩书里进行文字交锋
当然,我不敢说我语气有多好,一样有说对方「狡辩」、「全是谎言」等等
而在日前收到的被告答辩书中 被告指称我 「是挟怨报复 故意让他说出那样的话」
说我「卑劣诡异」 我看了十分错愕(真要这样想也不要打在文字档上吧...)
我知道这是答辩状书 可能要告也告不成(而且我已经告他公然侮辱了)
但还想请问一下 这样算构成公然侮辱吗
如果算 至少我也可以跟法官说 他在答辩状都说的如此难听了
还说什麽很有诚意和解 可证明他说的是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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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165.35
1F:推 OAzenO:没有"公然"侮辱 07/31 18:06
2F:推 Erosin:院字2179,公然系指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得共见共闻之状态 07/31 21:31
3F:推 atzkgb:卑劣诡异 很别扭的字 08/02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