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55667788 (ntu55667788)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强执 小问题
时间Fri Jul 30 19:43:08 2010
我看乔律师的书 2009版 3-57
书中写
1 执行行为可能产生实体上效果,所产生效果时可能与实体法正确的权利义务关系相符合
,也可能并不符合(构成不当执行);也可能执行行为根本不生任何实体法上关系之变动效
果。关於後者,请各位先记得两个例子:「对不存在之债权扣押及移转命令」、「对第三
人之财产所为之错误拍卖」,都不会产生实体法上效果
。也就是纵使执行法院所为系合法
的执行行为,也不造成实体关系之变动。
2 不当执行所生实体关系之不正确,并非执行法院所能查知。
故纵有不当执行,其创设之
实体法上效果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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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两段,会不会有点矛盾?如果错误拍卖,应该是无效。好像第1段比较对
不知道各位的看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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