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rulin (忘记了)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窃盗罪【接续犯】
时间Mon Jul 19 23:11:29 2010
以下乃个人认知,稍做简单叙述。
在此定义下所延续出的逻辑思考。
【接续犯】,系指行为人主观上基於概括犯意,客观上於时间与空间有密切关系下,
反覆实施该当於同一构成要件之数行为,而被认定为刑法上的一行为。
窃盗罪之【既遂】,是否既遂,是以行为人於着手实行窃盗行为,破坏他人持有关系後,
是否建立自己持有关系观察。而该持有关系是否建立,以行为客体之重量、体积为
客观上判断,不以该持有关系十分稳固为必要。
再这样的基本架构下,某年的考古题,大意如下:
a、b、c三人进入某大楼窃盗,後c心生畏惧,劝a、b收手,a、b不理,c离去,
a、b於搜刮後失风被逮,如何论处。
考古题说【a、b、c】成立窃盗【未遂】之共同正犯。
个人认为应该是窃盗【既遂】之共同正犯。
若成立既遂罪事後自不必讨论c【中止犯】。
(c自不成立中止,因对於未遂无真挚之努力。)
若是为了讨论【中止犯】,才写【未遂】,个人认为很瞎。
因为个人倾向这是窃盗既遂罪的接续犯,再论以共同正犯,而非未遂。
以上浅见,希望有版大可以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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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8.92.92
1F:推 RobertAlexy:你犯了解题最基本的错误 就是三个人混在一起写 07/19 23:20
冤枉阿大人,那是【糕点】给的拟答。
※ 编辑: newrulin 来自: 61.58.92.92 (07/19 23:39)
2F:推 ChrisBear:这是考共犯脱离吧 先讨论窃盗有无着手->26->27 07/20 00:08
3F:→ ChrisBear:先抓b or c其中一人有无窃盗着手 再依造未遂犯思考流程 07/20 00:09
4F:→ ChrisBear:判断 如果要讨论窃盗罪接续犯 可以去看99高考法制刑法 07/20 00:10
5F:→ ChrisBear:第三题 某甲在百货公司陆续在各楼层窃取四件衣服三件 07/20 00:11
6F:→ ChrisBear:皮包,试问甲之行为应成立几个窃盗? 07/20 00:11
谢谢。
※ 编辑: newrulin 来自: 123.0.246.172 (07/20 16:23)
7F:推 hoboks:共犯脱离+1 c若於着手前切断物理与心理因果关系 07/21 23:47
8F:→ hoboks:就不要让他担窃盗罪了 以侵入住宅办他就好 07/21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