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cbg11 (bcb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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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零售业等网路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宣导说明会(台
时间Sun Jul 18 22:38:01 2010
「零售业等网路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宣导说明会(台北场)
由於网路交易具备便利、迅速与不限时空的特性,深受社会大众的喜爱,网路购物已
成为现代人不可或缺之消费方式。但历来也衍生若干买卖交易纠纷,例如网路诈骗、个人
资料外泄,使消费者对於网路购物怯步不前,并使企业经营者蒙受商誉之莫大损失,而收
到商品与网页呈现不一致的情形,也使消费者对於商品本身失去信心,频生之网路标错价
事件,更造成消费者与企业经营者间之对立。
有监如此,为事前规范日渐增多之网路交易纠纷,健全优质的网路交易环境,经济部
商业司特依消费者保护法第17条第1项规定「中央主管机关得选择特定行业,公告规定其
定型化契约应记载或不得记载之事项。」制定「零售业等网路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
得记载事项」,自98年9月起经公听会及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审议,於今年4月行政院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175次委员会议中通过本事项之草案,期望透过本事项之公告实施,
使大众更乐意从事网路交易。
本说明会将针对新制规范对象、适用范围及规制面向进行介绍与分析,同时辅以案例
解析方式,以利各界了解相关规定之适用。此外,本次说明会亦邀请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
员会解说电子商务与消费者保护间之关系。希冀透过本事项之公布,妥善规范网路交易秩
序,建构更为美丽璀璨的网路交易未来愿景。
主办单位:经济部(商业司)
执行单位: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 科技法律中心
时间:99年7月27日(星期二) 上午09:00-12:00
地点:政大公企中心C-107 教室(台北市大安区金华街187号)
议程: 时间 99年7月27日(星期二) 台北场
08:40~09:00
来宾报到
09:00~09:10
主席致词
09:10~10:40
电子商务与消费者保护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10:40~10:50
休息时间
10:50~11:30
零售业等网路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宣导说明
资讯工业策进会 科技法律中心
11:30~12:00
问答时间
与会来宾
报名及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为免费课程,欲参加本活动者,请至网址
http://gcis.nat.gov.tw/eclaw/act.asp进行线上报名,可先预留座位。同时接受现场报
名,但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2.本中心保留课程内容及讲师安排最後更动权。
3.本活动若逢天灾等不可抗拒因素,依人事行政局公布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4.为提倡环保,请尽量搭乘大众交通运输工具,本活动恕不提供停车位。
5.非经执行单位及与谈者许可,全程禁止录音及录影。
6.本次讲习将可登录公务员终身学习护照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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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4.122
1F:推 hoboks:台北场的不是在信义区开过了? 怎麽大安区又来一场? 07/18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