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很急 房租契约签的很怪
时间Wed Jul 14 17:32:16 2010
一、你说旧约是租到990831,那新约後来仅在旧约旁再加注租C房到1000831
只要经过双方同意,这就是合法的。
二、如果你要退租,而他注记的到1000831如果未经过你同意,那是无效的。
三、有关四千五或四千,应该以何为准,应该以最新约定的为准,不管口头或是书面。
四、关於在八月底前叫你搬房,如果你同意,那有问题?
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不要搬。
五、既然如此,可以不要签
※ 引述《juyo (....)》之铭言:
: 原本一般制式合约上封面写A房「98年8月25日至99年8月31日」
: 後来签新约的时候就在旧的合约上 「」旁边写 99/8/31改续租C房至100年8/31日 某某某
: 这样的话下一个约期具有法律效应吗?
: 因为一些关系预计8/31要搬离 并没有要续约了,不知是否违约?
: PS.房东都说约上面写着4500,但是我们仅以口头约定4000,我也都只缴给他4000
: ,结果我的约到八月底,他却将A房七八月承租给别人,请我要搬到C房去,
: 後来讲一讲又签了下个年度C房新约,我们都只有口头讲好,可是我现在看一看觉得很怪,合约很明显是在保护他,
: 是我傻傻的不明了状况就签,现在觉得不妥,可以说下一期没有合乎法律效应吗?
: 不然我就要被吃得死死了!!!请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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