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himo (小新的娘~美芽)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未告知消费金额一案件
时间Mon Jul 12 22:39:54 2010
请问
在未告知此项消费活动
首先以是朋友心态免费帮你服务
最後在服务过程中再说此金额约多少
要你去付款 这样成立吗?
ex:某位女士以~我们认识那麽久了~免费帮你按摩
在按摩中又告诉你说~刚刚那位客人我帮他按是3000元
所以你也要给我3000元
第二
某位小姊 以此用品 我们是朋友我借你
最後又说租金超过一天算1200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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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51.19
1F:→ phantomli:无偿契约变成有偿契约,仍须意思合致始成立生效。且无主 07/12 23:41
2F:→ phantomli:张不当得利之空间,盖因得利系有无偿之法律关系存在。 07/12 23:42
3F:→ phantomli: 老是打错字:盖得利系因有无偿之法律关系存在。 07/12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