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monwhk (Damon)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民诉假执行相关问题???
时间Sun Jul 11 12:32:44 2010
※ 引述《SCDAN (努力)》之铭言:
举例一下假执行用裁定的情形:
设甲在原审起诉命乙给付新台币壹佰万元,原审法院认甲之请求有理,
判命乙应给付甲新台币壹佰万元,但因甲未声请假执行宣告,故法院未为假执行宣告
乙对该判决不服,但仅对壹佰万元中之七十万元上诉,
在这种情形下,乙未上诉的三十万元部分,虽然尚未确定
但应可认为乙并无意就该三十万元部分争执,
此时甲可以声请法院就该三十万元部分先行宣告假执行
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时,得依民诉第456条第1项规定,以裁定宣告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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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CDAN:感谢回答 07/11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