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keng (It's written ...)
看板LAW
标题[请益] 离职时效?
时间Sun Jul 11 00:29:29 2010
请问各位先进~我已於某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
根据劳基法~应於二十日前提出辞呈 ( 不含国定假日及休假 )
如果我已向上级主管提出辞呈~他迟迟不批准~
时间一到我离开,会不会被算旷职?
印象中口头告知不算~~所以要以正式书面提出才算~
可是正式书面提出後,是缴交到他那边去~他迟迟不批~
到时候说我没给他~要怎半 = ="
请知道的先进帮我解答!!!
小弟~感激不尽 ...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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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4.248.1
1F:推 zazazas:寄存证信函给你的老板 07/11 01:21
2F:→ phantomli:其实要证明的方法很多,不一定要用最慎重的存证信函。例 07/11 01:51
3F:→ phantomli:如:1.书面辞呈交由老板秘书代收,签注日期(多个人证) 07/11 01:52
4F:→ phantomli:、并且会人事室。2.递辞呈同时用mail通知老板,cc给自己 07/11 01:54
5F:→ phantomli:(打错是:"副本")的外部信箱(非用公司伺服器的),这 07/11 01:55
6F:→ phantomli:样也会有「通知」的纪录。(不要用密件副本,可将辞呈做 07/11 01:56
7F:→ phantomli:附加档案,这样证据就完整了~)3.花点小钱做存证信函~ 07/11 01:56
8F:→ phantomli:(BTW,仔细看劳基法,受雇人违反预告期间没有罚则~) 07/11 01:57
9F:推 priorart:我听公司人资讲过 可写EMAIL写主管副本给人资 07/11 09:22
10F:→ flykeng:感谢两位P大帮忙~ 07/11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