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long308 (豆浆小次郎)
看板LAW
标题[刑事] 如何声请再议?
时间Sat Jul 10 14:53:02 2010
事实经过:
朋友被打,提告後,却因为没有立即验伤而使打人者逍遥法外,得到不起诉处分
问题:
告诉人对於刑事案件判决不服,想补充新事证
想声请再议要如何声请?
可直接上网下载再议状直接打字补充证据再用E-mail或当面递交给检察官吗?
要按照正式的程序按铃申告吗?
可直接委托原承办检察官的书记官递交再议状给该检察官吗?
还有要花多少钱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3.105.139
1F:→ phantomli:pttlifelaw板已有回答。 07/10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