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sara (赌盘开了 收钱 ^O^/)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脏话的超法规阻却违法
时间Wed Jul 7 23:44:26 2010
案例:
A承诺B XXX(脏话)对A来说不是脏话
而B事後於公众场合 以XXX(脏话)对A咆哮
A即提告B
但B於法庭上提出 A承诺B XXX(脏话)对A来说不是脏话 的纸上证据
想请问这事件於实务上的判决为何?
管见:
成立超法规阻却违法 B无罪
理由:
此为容许承诺之法益 亦为有效之承诺
而此承诺於行为前发出 行为时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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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67.3
1F:→ hoboks:同管见+1 07/08 00:15
2F:推 CrazyMarc:+1 07/08 00:32
3F:→ Eventis:个人有一些怀疑在於"不是脏话"这样的承诺可不可以等同於" 07/08 02:38
4F:→ Eventis:同意放弃法律对其名誉情感的保护" 07/08 02:38
5F:推 hotwingking:公然侮辱是成立在名誉情感受到伤害 是不是脏话非重点 07/08 02:44
6F:→ hotwingking:说人跟许纯美一样学佛 是因为使人难堪 说的内容没问题 07/08 02:46
7F:→ hotwingking:不过细看原PO要表达的意思...只能说举例刚好不恰当吧 07/08 02:47
8F:推 lovedls:同e大和hot大 所以认为不阻却违法 07/08 08:39
9F:推 chihchien:同h大 不是脏话不代表不会构成公然侮辱 07/08 08:41
10F:→ Eventis:呃,我的想法还没有走这麽快吧,不是脏话在双方之间也有可能 07/08 08:48
11F:→ Eventis:确实具有同意这样的行为,或者放弃因为禁止命令而获得的不 07/08 08:49
12F:→ Eventis:受他人为如此行为的保护;毕竟这类的阻却违法事由是以法益 07/08 08:50
13F:→ Eventis:受保护者对其法益加以处分为基础,不能完全从非脏话仍可能 07/08 08:50
14F:→ Eventis:为该当本罪所规范的行为,就当然的引导出不阻却违法的结论. 07/08 08:51
15F:→ Eventis:比如说,当事人承认其非脏话,其表达的意思可能是:"我不认为 07/08 08:52
16F:→ Eventis:这是一句会使人感到受伤,窘迫,难堪或冒犯的话语" 07/08 08:53
17F:→ Eventis:即便事後对此加以否认,表明其法益受到侵害;如果前面的表示 07/08 08:55
18F:→ Eventis:确实表达其同意他人对之为如此行为,且不认为此构成对他法 07/08 08:56
19F:→ Eventis:益的侵害,仍然有可能成立阻却构成要件的同意或阻却违法的 07/08 09:03
20F:→ Eventis:承诺.(这个区分於陈志龙老师的书中,有十分精辟的解说,见氏 07/08 09:04
21F:→ Eventis:着,"法益与刑事立法",pp.227-232,特别是231以下的部分) 07/08 09:05
22F:→ gasara:感谢回应 07/09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