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elser (蔓蔓)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他』字案再提告
时间Sun Jul 4 01:07:01 2010
请问一下
有一个案子如果检察官是以『他』字案侦办
是否能查到相关的结果 还是仅是内部行政签结而已
不会对当事人作任何的告知(不论是告诉人或被告公布结果)
如果告诉人觉得不想这样就结束可以再行提告吗?
告诉人如果再行提告(可能换成别的检察官)
会不会反而触犯相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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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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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2.134.55
1F:推 hoboks:能不能再行提告是看有没有一事不再理的限制 同一件事就不能 07/04 01:28
2F:→ hoboks:反覆提告 07/04 01:28
3F:→ hoboks:告了不会犯法 只是地检署不会理你 07/04 01:28
4F:推 JackeyChen:他字案结案的方式,可能转侦案或签结,签结的话会函知 07/04 08:50
5F:→ JackeyChen:提告者,提告者当然可以再提告 07/04 08:51
6F:推 jacob317:看到原po这个问题让我也有点迷糊了...因为,他字案不是指 07/06 02:41
7F:→ jacob317:发现犯罪事实,但对於犯罪行为人为何并不明确时才会有吗? 07/06 02:42
8F:→ jacob317:哈 想清楚了 我知道自己哪里搞错了 歹势 XD 07/06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