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ws (plumag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租约到期已搬迁,房东仍不退还押金
时间Sat Jul 3 21:47:23 2010
我父母在菜市场摆摊,跟隔壁中药店老板(A君)一起向房东租屋
各租一半,租约也分开订定;今年初老房东将房子出售给一位投资客(简称T先生)
然後後续新的租赁契约也是由仲介和我父母及A君办理
也许因为房子外面有小贩摆摊会影响房子的售价,所以T先生要求我们搬离
所以租约仅签订至6/30,我父亲6/30也依约搬出房子外面,
并和仲介完成交屋动作,仲介也说没问题已经完成。
但A君东西较多,所以房东给予宽限期至7/10
如今我父亲要向房东要求押金退回,却被仲介说因为A君尚未搬迁完毕
所以待全部搬迁後,才一并退还给我们。
但契约是分开签订的,我们应有权利主张要求先行退还我们吧?
7/1 A君就收到存证信函,并另寄副本给我父亲(但尚未收到,是仲介今天来询问才知道)
若未於7/10搬离就依租约约定之违约金(租金5倍)处罚
并要求房子外的遮雨棚一并拆除乾净。但当初我们承租时,遮雨棚就已经存在了,
我们有义务去负担这笔费用吗?对方说遮雨棚我们有使用权,所以有义务要去拆除
但遮雨棚外面的畸零地地主另有他人,若地主说不能拆,那我们还可以去强制拆除吗?
如今这位T先生小动作很多,还请仲介来说他那边有律师团
问我们有没有认识好的律师?还问我父母的联络地址,说後续有处理事情比较方便联络
感觉就是要恐吓我们随时要上法院,很不舒服
想请问各位版大,在这次事情上我们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义务?
谢谢
※ 编辑: yews 来自: 220.135.172.207 (07/03 22:37)
1F:推 hoboks:该退的租押金就要退 不该你们拆的就不用拆 07/04 12:03
2F:→ hoboks:你都能讲出权利义务这个词了 对法律应该多少也有了解 07/04 12:03
3F:→ hoboks:就坚持自己的立场吧 要上法院就上法院 07/04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