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ince (大风起兮云飞扬)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农业用地与农舍分属不同所有权人
时间Tue Jun 29 23:24:57 2010
兹请教问题如下:
A君为农舍起造人﹝不确定是否领有农舍使用执照,惟於法拍时之临时建物测量成果图中
无使用执照之注记﹞且亦为基地所有人,在法拍前,仅签署让渡书即已将农舍单独移转予
B,未交付其他文件,(该农舍为89年1月28日以前起造完成,依农发条例第8条之1似乎可
以1楼总面积250平方公尺以下得免申请建筑执照),农地法拍後,由c君取得,今c君可否
拆除B君之农舍(适用法条为何),而回复对於该地之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因B君不妥协主张
有权使用该农舍亦不让售)?
(曾习得民法第425条之1土地受让人与房屋受让人间推定有租赁关系,惟在下亦查得似乎
农地有特别法之规则,代书言可拆惟在下不知根据何处,特来叨扰,肯请赐教,无任感祷
)
祝 万事如意 鹏程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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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0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