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Tjason (e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司废止登记後 董事的责任?
时间Thu Jun 24 20:50:46 2010
请问各位前辈
股份有限公司废止登记後 理应进入清算 而以董事为清算人(无另外选任清算人)
如果董事迟迟不办理清算 会有什麽责任呢?
我知道在有欠税的情形 国税局为了追讨税款
会发函督促公司赶快缴税或清算
藉此确定公司到底有没有钱可以缴税
因此如董事(现为清算人)迟迟不办理 可能会对董事课行政罚 毕竟是欠国家钱
但如没有欠税 而公司债权人也不主张相关权利
毕竟亏损连连 债权人也认知到"公司倒了" 因此没有动作
而董事也因此一直不清算 就让公司一直"废止"的状态
在此情形 清算人会被处罚吗
也就是说 法律在此处 有介入的必要吗
我是觉得没欠税的话 应该就不会被处罚
废止状态下 已经不会新生权义关系
这种情形很像 A欠B钱 A一直不还 B也不追讨
法律也不会介入说 "AB你们赶快把债权债务处理清楚 不然我就处罚你们"
想请教各位意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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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243.23
1F:推 ikehunting:不清算往後发生的法律关系会很不安 06/25 09:12
2F:→ hile23:公司法83.87.89.93条有相关罚则,不过实务上几乎不会有罚则 06/25 23:54
3F:→ hile23:主要是因为大部分公司倒闭,顶多只会去经济部办解散登记跟 06/25 23:57
4F:→ hile23:国税局办决算,一般不会主动去法院办"清算人就任",而且即便 06/25 23:58
5F:→ hile23:经济部核准解散的公文有请当事人依法办理清算业务,但如果 06/26 00:01
6F:→ hile23:没欠税,即使都不去理它,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06/26 00:02
7F:→ hile23:实务上处理过的清算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只办到决算跟解散登 06/26 00:06
8F:→ hile23:记,会再委托办理後续动作,通常都是发现公司名下还有财产 06/26 00:08
9F:→ hile23:才又重新办理清算人就任(还办过民国83年已经解散的案子@@) 06/26 00:10
10F:→ hile23:而且客户通常只办"清算人就任",拿到公文移转完财产後,就 06/26 00:11
11F:→ hile23:不办理"清算终结"了 06/26 00:12
12F:→ hile23:至於"董事"的责任,我只能说是有投机取巧的方法去规避掉的. 06/26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