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eneyes (雷安耶)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车祸後续的处理问题,对方拖时间不愿意赔偿
时间Tue Jun 22 08:33:53 2010
※ 引述《waisalder (心情)》之铭言:
目前已经提告完成,想请问一些举证的问题
如果是我自身的工作上损失
1.受伤休息的假期,我问过公司可以填公伤假(因为是在上班的途中)
公伤假还是会支薪,那是否代表我无法跟对方举证我的损失?
2.手骨折的那阵子,我每天是只能用一只手工作
而我的工作必须大量操作电脑与仪器,导致效率很差
请问我如何举证这方面的损失?
: 简单说
: 你根本不必跟对方罗嗦那麽多
: 过失伤害 你就直接提告下去就好
: 要提告很简单
: 1.直接去找当初承办的员警 说要提告即可
: 2.自行去法院提告
: 至於提告过失伤害 根本不必找律师 因为这是刑事
: 捡查官 会自己帮你提起告诉 包含所有证据追查
: 你也不必去准备甚麽 肇责鉴定 或事故图 巴拉巴拉有的没的
: 那都不甘你的事
: 提告下去 正常99%情况来说 对方一收到法院传单
: 就会软脚 乖乖的来求你 和解
: 而不是像这样皮皮的
: 再来 若对方 还是坚持不肯和解
: 那也ok 因为过失伤害 只要对方不是0%肇责,一定是100%成立
: 在台湾 要0%肇责 根本是近乎不可能
: 除非是类似 机车 开上国道 汽车去撞机车之类的 汽车才有可能0%肇责
: 一般来说 过失伤害 法官通常都会判对方1~2个月(最长六个月) 但可役科罚金
: 1个月罚金=三万块台币 不过这是缴给国库 与你无关
: 但一判完 你可继续要求刑事附带民事
: (这在收到判决书内的一定期限就要完成,忘了是多久 请网友补充)
: 跟对方求偿
: 至於何时和解 简单说大原则 一手收钱 一手写和解书
: 千万不要在还没拿到钱之前 就先写好和解书
: 最好找一个第三公证地(ex 警察局)
: 双方都到场 当场付钱 当场写和解书 至於和解书怎写
: 通常对方都会带着保险员一起 他们太熟练了 都很清楚该怎麽写
: 这你倒不必担心 重点就是""没拿到钱之前 千万不可写和解书""
: 总而言之 你现在要做的事 就是直接提告下去就是了
: 其它的 就等开车来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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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85.121
1F:推 depravity:1.不是无法举证而是你没有损失(可以怂恿有损失的老板告) 06/22 08:59
2F:→ depravity:2.效率变差薪水没减少的话损失的是老板不是你,故同上 06/22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