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kdog (乳)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生父认领非婚生子女及养育费的问题
时间Mon Jun 21 13:52:51 2010
这是有关我一个好朋友的事情,
所以想来请问板上的法律先进,
因为自己也太懂法律, 不懂专业名词,
所以在描述问题时会口语化一点,
还请各位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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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 他在四年前与女友产下一女,
但女方生产时两方还没有婚姻关系,
本来是希望把孩子生下来以後就结婚,
但是女方家里的长辈希望我朋友马上付出两百万的聘金,
否则不嫁,
当时他刚退伍, 不可能拿出这麽多的聘金,
所以结婚也不了了之,
但是当兵时他每次放假都会去看他女儿,
并没有不把小孩当一回事.
後来开始工作之後, 女方要求男方若想继续探视孩子,
则必须付出每月两万五的养育费,
若付不出来就不用再来看小孩了,
朋友当时的工作是月入三万多的工作,
且还有房贷要缴,
(会买新房子也是因为当时女方要求, 结果後来结婚没成, 当初买新房子的目的反成泡影)
根本不能付出每月两万五的费用,
所以之後探视小孩都被拒於门外.
到了小孩四岁的今年六月,
她女儿的阿姨跟外婆来找他,
希望可以让他来认这个女儿,
他当然很高兴可以重新让女儿进入生活,
这几天也常带她出去玩,
但也要面临现实的问题.
小孩的妈妈希望他可以补贴四年来养育小孩的费用,
一个月一万, 共42万.
以及认领之後, 每个月需负担一万五的养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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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我想请问的问题有两个,
第一个是, 如果小孩到了四岁才有生父认领的事实,
则生父认领之後是否一定得负担前四年的养育费?
道义上我知道应该要付, 但四年来的养育费金钱的定义该由何标准而定?
第二个是, 小孩的妈妈要求他之後每月需付一万五养育费,
这价钱的合理性应如何判定?
是否有比例原则可遵循?
毕竟他一个月薪水才三万多,
每个月必须付出一半薪水付养育费,
又还有房贷要缴,
几乎已经透支了.
这个朋友最近有些心力交瘁,
毕竟他很爱女儿,
但金钱的压力又让他无法负荷,
所以想请问告位懂法律的朋友,
能否解答我以上的疑惑,
我与我朋友会非常感谢大家的!
谢谢!
补充: 女方也有收入, 且毕业後即有工作, 月收入也约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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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2.156
※ 编辑: milkdog 来自: 140.112.52.156 (06/21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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