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hana (进退两难)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法拍
时间Fri Jun 18 20:47:15 2010
我们家因为做生意负债,土地和房屋都被法拍了
拍了好几次後,最近刚被拍出去,在与买主协议搬迁意见有些分歧
因为法拍的范围到底是哪些,买主和我爸的看法不一致
虽然请教过几位代书,但是他们的看法也都不一样
没有人肯给我们肯定的答案
我们家是农地再建农舍,2层楼,1.2楼都有阳台,数个遮雨棚,一楼外面有增建厕所
屋前有庭院,铺设了石板的停车场,还有一些庭园造景,树木花草等等
庭院周围有围墙,围墙上再架设铁栏杆及不锈钢围篱
庭院的出入口有类似学校出入口的铁门
买主主张所有看见的东西都是他的 (包括围墙,花草,栏杆,铁丝网等等)
又自称曾向书记官询问过,书记官也表示赞同
但我爸说拍卖公告上写的只有房屋,土地,一个遮雨棚,二楼阳台,跟一楼的增建厕所
且当时债权人来查封时,对於列入拍卖的建设,比如说遮雨棚,阳台等
是来看过好几次,也有和我爸协议後才列入
所以我们家认为公告上没有的东西,只要不损及房屋的主体性
可以拆迁的东西都是可以搬走的,至少也不是属於买主的
可是因为不知道该如何认定是买方或我们的东西
担心会有涉及毁损的可能,到时候更麻烦
是法院公告的文中载明的物品才算拍卖的物品吗?
或是所有的东西都是买方的呢?
不在拍卖公告里的其他设施,比如说停车场,花园,树木,围墙,围墙上的不锈钢围篱等等
因为法院要来现场履勘了,会不会把上列设施列为点交物?
我爸也找了一些法条和判例,但也不知道是否适用
那我们应该如何因应?或是如何主张?
点交後,对我们的权利会有什麽影响吗?
我爸说曾经去问过法院,但法院似乎不给他明确的答案
但我也不晓得我爸问的人讲得是否可信
如果我们要去问民事执行处的话
是该提起何种之诉呢?
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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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31.16
1F:推 depravity:如果我是拍到的人我会主张民法811条 06/18 20:58
2F:推 darimgh:点交就是把拍卖物藉由执行法院使拍定人迅速取得占有~基本 06/18 21:05
3F:→ darimgh:上就把屋内你们的东西都清给你们~然後房屋等交给拍定人搂 06/18 21:06
4F:→ mayhana:811我也有想过,但我爸觉得像栏杆及铁丝网是用铁丝固定上去 06/18 21:15
5F:→ mayhana:并非与不动产不可分离,是加强而非不动产重要成分 06/18 21:16
6F:→ mayhana:就是拿掉而已,不会毁损房屋,且围墙跟房屋有段距离 06/18 21:19
7F:→ mayhana:然後我又搞不清楚了..~"~ 06/18 21:20
8F:推 depravity:"土地" 也是不动产 干嘛拘泥在房屋 06/18 21:37
9F:推 depravity:真想要那些又怕犯法 就去起诉返还.....等 等告赢再拆 06/19 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