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lthax (We Are X!!!!)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继承问题
时间Thu Jun 17 08:00:37 2010
父亲过世时我跟弟弟三个都未成年
他过世之後我们只有去做除籍
过了十一二年後,同父异母的兄姐说要来分遗产
说爸爸有一块土地
他们基本上都没有负过甚麽责任
照顾的责任、还债的责任、工作的责任一类的
当时如果她们有去办继承的事项
这些东西都是她们的,债务也不用背了
总之我我爸快过世及过世後的那段时间
对那段时间的印象只有还债跟工作而已
我在学期间有被银行强制执行一笔30几万的金额,
说是爸爸当保人,对方不履行债务
这个要怎麽处理比较好呀?
於继承债务修法後可溯及既往的条款,请问这状况适用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9.175.176
※ 编辑: nalthax 来自: 114.39.175.176 (06/17 08:01)
※ 编辑: nalthax 来自: 114.39.175.176 (06/17 08:24)
※ 编辑: nalthax 来自: 114.39.175.176 (06/17 08:26)
1F:推 awanderer:看来你与他们平常应该都没联络(知道有这一对兄姐吗?) 06/17 08:28
2F:→ awanderer:乾脆否认他们为继承人 让继承回复请求权罹於时效 06/17 08:29
3F:→ awanderer:不要理他们 还是你想让他们来参与分配? 06/17 08:29